清绘木偶演出图
明代以后,城市的商业演出场所瓦舍勾栏衰落下来,木偶戏就失去了它在城市中固定的落脚之地,不得不退位为城乡市集上走街串巷聚众围观的杂耍表演。又因为戏曲艺术的极大繁荣,导致它由一种与戏曲分庭抗礼的表演艺术进一步退缩为食戏曲余唾的小道杂艺。生存条件的恶劣化,使木偶艺术丧失了往日的辉煌,但却促使它由城市向乡村发展,逐渐开辟出新的局面。
明代民间在操办丧葬的时候,仍然习用木偶戏来冲丧。《金瓶梅词话》里有一些描写。例如第六十五、六十六回写西门庆为二房李瓶儿治丧:首七,亲友女眷祭奠,有地吊锣鼓、鬼判舞队演出;三七,亲友女眷与丧主吴月娘伴宿,在灵前看木偶戏;四七发引,同样演出地吊锣鼓。第八十回写西门庆死:二七,街坊伙计主管等二十余人“叫了一起偶戏,在大卷棚内摆设酒席伴宿,提演的是《孙荣孙华杀狗劝夫》戏文。堂客都在灵旁厅内,围着帷屏,放下帘来,摆放桌旁,朝外观看”。明·谢肇淛《长溪琐语》也记载了一则民居人家演出木偶戏的轶事:“大金所一民妇怀孕弥月,家中偶抹傀儡,演《五显传奇》。”从这些描写可以得知,木偶戏于唐宋时期从“丧家乐”走向了商业化的日常勾栏演出,明代以后又回到人家的红白喜事祭奠演出的位置,走了一个大循环。
清代全国流行的木偶样式主要有三种:杖头木偶、布袋木偶和提线木偶。杖头木偶由演员手举杖竿操纵,分布在黑龙江、辽宁、陕西、河南、湖北、江苏、四川、湖南、广东、广西以及北京、上海等地。由操纵方式又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演员藏身幕后,只让木偶和观众见面,这是通常的办法;另一类是演员和木偶同时上台,演员和木偶一起和观众发生感情交流,海南岛的临高一带称之为“鬼仔戏”。这种木偶演出形式和日本的文乐(人形净琉璃)接近。布袋木偶是一种最为简单的木偶,仅由木偶头和布袋样的衣服组成,演出时演员用一只手的手指和手掌操纵,俗称“掌中戏”,道具简陋易挪移,一担即可挑起。清·李斗《扬州画舫录》卷十一谈到在扬州演出的布袋木偶:“(凤阳人)围布作房,支以一木,以五指运三寸傀儡,金鼓喧阗,词白则用叫颡子,均一人为之,谓之肩担戏。”所谓“叫颡子”,就是宋代的“叫子”,模仿人的声音来伴奏和说唱。布袋木偶分布在河北、河南、湖北、四川、湖南等地。其中也有比较复杂的,例如福建晋江布袋木偶,制作精细,雕刻精美,有的偶头眼睛、嘴巴可以活动,还有手脚,操纵也困难得多。提线木偶是用线悬吊操纵的木偶,在陕西、福建、浙江、江苏、广东、湖南等地都有它的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