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有个叫郭巨的人,或说是今山东长清县人,或说是隆虑(今河南林县)人,或说是河内温县(今河南温县)人。
郭巨为母埋儿
郭巨家贫,有个儿子三岁。郭巨的母亲常分减自己的饮食而给孙子吃。郭巨就对其妻说:“贫穷困乏不能供养母亲,儿子又分吃老母之食,何不抛弃这个小子?儿子可以再生,母亲不可再有了。”“盍”,就是“何不”的意思。《二十四孝》的其他版本上为“盍埋此子”,或作“盍弃此子”,一个“埋”字,意思更加显豁。
于是挖地掘坑三尺,这时却从土中获得黄金一釜。“釜”,古代六斗四升为一釜。金子上面写着字,意思是:“上天赏赐黄金,给郭巨孝子,官员不准抢夺,民众不准分取。”
这则故事是荒诞不经的,但是一个孝子的深情跃然纸上。当在孝敬母亲、关爱儿子的天平上只能倾斜一方的时候,他选择了做孝子,而舍弃了做慈父。
此故事又重复地申说一个主旨,即行孝是会感动天地的,是会获得好报的;在挖地获得黄金一釜之后,既不用埋儿,又可以孝养老母,一个难题因孝而产生,也因孝而圆满解决。
此故事虽然荒诞,但是对于今人未必没有启示。如今每家只生一个孩子,孩子是家中的“皇帝”、“宝贝”,父母对孩子是做牛做马都可以,但是往往把年迈的双亲、甚至是夫妇双方的四位亲人冷落了。当然反过来也不能只是为了老人一头,而忽视孩子。因此忙忙碌碌的现代人,要寻找一种智慧来求其平衡:既对父母不失其孝,又对孩子不失其慈。这也是一道不易解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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