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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传统礼仪的形成与演变(2)

2009-12-14 10:49
来源:钟鸣网 作者:佚名
礼仪在其传承沿袭过程中,不断发生着变革。中华礼仪,向来由两部分组成:一为礼制,二为礼俗。礼制是国家的礼仪制度;礼俗是民间习惯形成的礼仪习

礼仪在其传承沿袭过程中,不断发生着变革。中华礼仪,向来由两部分组成:一为礼制,二为礼俗。礼制是国家的礼仪制度;礼俗是民间习惯形成的礼仪习俗。从人类学角度考察,礼俗是先于礼制的。原始社会,氏族部落的礼仪完全处于一种自在状态,只是为本部落或本地区民族的生产有序而建立的行为规则,而且是约定俗成的,没有人为的强制性。礼俗具有自发性、自在性和随习性的特点,所以它可以自在自为地传承发展,以至形成了后来丰富多彩的格局,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礼制则是阶级社会的产物,是伴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也是伴随着国家的发展而发展的。当物质生产和精神文明的发展使氏族部落逐渐融合统一,产生了阶级和国家之后,统治者要求国民的行为规范和统一,于是便产生了朝章法典、礼仪制度。最初的礼制是承袭先进部落的礼俗制定的,然后以此去规范万民百姓。在礼制的发展过程中,也不断吸收了民间的优良礼俗,同时又淘汰一些过时无用的礼制,礼制就是在历史的传承与对民俗的借鉴中不断改造发展起来的。礼制把原来礼俗的规格提高了,使其庄严神圣,规范统一,而且被更广泛地使用。礼制的主要功能是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兴旺发达,而礼俗则使社会处在井然有序又充满着温馨和美好的人生情趣中,二者互补互用,共同保证了人际交往和社会生活的有序进行。

礼仪的演变有其内部的思想哲学根源。历来统治者都把礼仪作为确立伦理道德观念,调整人际关系和社会生活的准则。在礼仪方面,儒家文化是正宗,是主流,儒家的礼教影响着我国几千年的变化,成为中国文化之精魂。儒家学者宣传“礼教”,提倡以修身、真诚为本,认为在各种伦理关系中,对人诚实无妄才是礼的最高境界。在人际关系中,要以“中”为用,“中庸”的表现形式就是礼。为了求得社会的和谐、统一,儒家将各种人的关系划分为五类,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谓之“五伦”。各类人际关系中都规定相应的道德规范,这就是君惠臣忠、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义妇顺、朋友信诚。这些道德原则化为具体的行为规范,就是各种各样的礼仪。此外,道家崇尚自然无为,主张废除礼仪道德;法家主张以法代礼,实行强权政治;墨家以义代礼,主张平等、博爱、利他。这些学派都分别影响着后代礼仪的发展,形成了灿烂多姿的中国文化。

礼仪的变化还与法律的发展有关。礼仪和法律都是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但二者维护规范的力量不同。法律是依靠国家的权力来维护的,带有明显的强制性,而礼的维系力量主要来源于文化传统、风俗习惯、社会舆论和道德。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法律不断被具体和完善,法律与礼仪相互融通。一方面,许多礼仪规范变成了法律,如保护环境、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另一方面,一些原先作为法律的内容,也被划为礼仪的领域,如服饰、称呼等礼节。

礼仪在中国是一种文化形态,它既包括一套以仁、义、礼、智、信为中心的价值观念,也包括一系列以礼节仪式为内容的风俗习惯。这些礼节仪式的形成和发展,是人类文明的结晶与标志,从而使人和动物、文明和愚昧区别开来。应当看到,礼仪在其发展和演变的过程中,一方面起着调节、整合、润滑各种社会关系的作用,作为一种无形的力量制约着人们的行为,使人们循规蹈矩地参与社会生活,达到国泰民安的目的;另一方面,礼仪中的繁文缛节又逐渐成为妨碍人的个性自由发展、阻挠人们自由交往、窒息思想自由的枷锁,逐渐被时代所抛弃。每一个时代的仪式和礼节都会有所变化,礼仪的演变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加快,但其所蕴含的基本精神,即相互尊重和信任、信赖和友谊,从来都是一致的。

(责任编辑:空谷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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