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曹操学用人(3)
2010-03-09 10:36
用人不疑对组织(企业)领导干部自身危害更大。任何人才的成长和进步都离不开组织的培训,更离不开群众的监督。而上级领导用人不疑,对领导干部不
“用人不疑”对组织(企业)领导干部自身危害更大。任何人才的成长和进步都离不开组织的培训,更离不开群众的监督。而上级领导“用人不疑”,对领导干部不监督、不提醒,本身就是严重失职。一些上级领导往往对一些领导干部疏于管理,失于监督,一味的表扬,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批评,不提醒,不愿意得罪人,对不同意见听不见、不愿听,导致一些领导干部骄傲自满,私欲膨胀,最后走上违法乱纪的道路。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讲,人总是处在不断地变化中,此时清醒,彼时则可能糊涂;此时为君子,彼时则可能为小人。更何况,不管是从心理的角度还是从人际关系的角度,管理双方彼此建立信任感还需不断地磨合。从这个角度讲,“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前提几乎不存在。从企业管理的角度讲,管理者能够做到“物尽其才,人尽其用”就是比较理想化的了,用人不疑太过于苛刻和不现实。
因此,笔者以为,应当摒弃“用人不疑”的用人观,树立“用人当疑”的新用人观。即使通过认真考察,没有发现问题的人,仍然要“疑”,仍然要加强对他们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但要有原则,用《大秦帝国》CEO商鞅的话说是“法不诛心”:只要你没有实际实施,怎么想使坏都没有罪的。老世族在密谋对付商鞅,破坏变法时,商鞅手下建议先下手为强,商鞅对手下说,法不诛心,只要他们没实施,就没有罪,等他们实施了,再依法论罪。”
但是,反过来说,我们选拔干部、起用人才,也是一样,不能拿不起来放不下,玩味再三,就是下不了决心,而要学习曹操,具备强大的“怀疑能力”,敢于用人。如果不明是非,没有依据(只看到表面,象孔圣人怀疑颜回偷吃),只凭“一面之辞”,便对已作出较大贡献的管理者怀疑,进行不必要的“督查”、或者审查无止无休,在这种情况下,谁能心情舒畅、专心致志地放手工作?
对于“督查”,笔者以为,作为被疑者(人才),大可不必委屈,只要讲原则、思想正派、作风正派,是不会因此而心虚胆怯的。只是一些“督查”,闹得企业人人自危,改革步履艰难,甚至生产经营都不能正常进行,就很不好了。因此,笔者以为,“用人当疑”是有限度的,如果听风就是雨,大概不是思想端正、心理健全的表现!
二、疑人当用
笔者不仅认为“用人当疑”,而且在经过认真审核,觉得某人适合某岗位,只要有相应制度、协议制约,如疑人者(老板)和被疑者(管理人员)之间有相关互相约束机制(比如“契约关系”),“疑人”也当用。
古往今来,无论是一个国家的治理还是一个企业的管理都是一样,要真正做到“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是不容易的。老板或者管理人员必须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不仅要设置“固定探头”,还必须设置“移动探头”,做到企业上下信息通畅,心里有数。如果哪个老板“用人不疑”,企业肯定要被整得一塌糊涂;如果老板“疑人不用”,那公司里除了他自己,再也找不到让他不疑的人,那样,公司里的人都得走掉,最后只剩下老板一杆枪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