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为”思想是道家学说的精髓,也是道家学说提供给我们的为人、处世、办企业,乃至治国、兴邦、治世的一个基本原则。真正理解了“无为”思想,也就把握了道家思想的要领大旨。
“无为”思想是老子在《道德经》中提出的。老子所处的时代天下大乱,诸侯混战,统治者横征暴敛,胡作非为,老百姓在饥饿和死亡的边缘挣扎,民不聊生。老子怀着对统治者的憎恨和对人民的同情,针对统治者的“有为”而提出“无为”的主张。
所谓“有为”就是指统治者强作妄为,贪求无厌,肆意放纵,违背自然规律、社会规律。万事万物都有自身的生存规律,该规律就是和谐、理解、支持、帮助。当时老百姓在沉重的税赋重压下,困苦不堪。老子看到“有为”的祸害已经是非常严重的了,他说:
“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老百姓饥寒交迫,是因为统治者的苛捐杂税太多。老百姓的灾难不断,是因为统治者妄自作为,违背规律)。老子对当时统治者不顾人民死活、过着越来越奢侈的生活提出批判,他说:
“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服文采,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是谓盗夸。”这几句话,道尽了“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人间不平!统治者侵公肥私,过着豪华的生活,穿的是名贵服装,带的是宝刀利剑,山珍海味都吃厌了,钱财货物堆积如山,而农民却田园荒芜,仓库空虚,家无隔夜之粮。这种情形,老子看在眼里,怎么能不感叹呢?无怪乎他要气愤地骂一句:“这简直就是强盗头子!”
老子看到当时的统治者本是无德无能的,却偏要好大喜功,妄自作为,结果使老百姓疲于奔命,劳民伤财,造成人民的灾难。在这种情形下,老子极力呼吁统治者为政要“无为”,实行“无为而治”,不要过多地干涉老百姓。他说:
“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好静”是针对统治者的骚扰而提出的;“无事”是针对统治者的苛政而提出的;“无欲”是针对统治者的贪欲而提出的。老子认为,为政者应当能做到“无为而治”,有管理而不干涉,有君主而不压迫;君主应学水的本色,有功不自居,过着勤俭的生活,日理万机不贪享受,治国能顺应社会规律、时代潮流,制国利国、利众生的宪政;一旦制定颁布,就不轻意改动,让万民在颁布的宪政下自化。老子说:治大国如烹小鲜,就是这个意思。让人民自我发展,自我完善,那么,人民就能够安平富足,社会自然能够和谐安稳。
老子的“无为”,并不是什么都不做,并不是不为,而是含有不妄为、不乱为、顺应客观态势、尊重自然规律的意思。有人认为“无为”就是毫无作为,消极等待,只是听任命运的摆布,这实在是误解了老子的本意。老子说过:“无为而无不为”,意思是说:“不妄为,就没有什么事情做不成的。”这里,“无为”乃是一种立身处世的态度和方法,“无不为”是指不妄为所产生的效果。这和老子《道德经》第三章上所说的“为无为,则无不治”的意思是相通的。“为无为,则无不治”的意思是以“无为”的态度去对待社会人生,一切事情没有不上轨道的。万事万物均有其自身规律,我们只能顺应规律,顺应时代的潮流促其前进,不能违背规律,否则就是有为。有为即乱为、妄为。“为无为”是讲以“无为”的态度去“为”。可见,老子并不反对人类的努力。老子说:“为而不恃”、“为而不争”,就是鼓励人们去“为”,去做,去发挥主观的能动性,去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他又叫人不要妄为,不要贪,不要争夺,不要占有,不违背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