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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长存之道(2)

2010-03-10 10:31
来源:大道·无为 作者:薛永平
第二点要求,则是要求企业能具备天地一样的品格,即不自生:不为自身利益而存 在,而是为社会利益、为公众利益而存在。只有这样,才能够起到替天
 
第二点要求,则是要求企业能具备天地一样的品格,即“不自生”:不为自身利益而存
在,而是为社会利益、为公众利益而存在。只有这样,才能够起到“替天行道”的作用。也只有这样,企业的行为才合于“天地之道”,因而能“长存”。
 
了解了改革对于企业的要求之后,我们看到,办企业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没有认真的态度和为人类谋利益的实际能力,是不可轻易涉足、贸然行事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企业的“赚钱”只是企业的表面现象。企业得以存在的原因和企业存在的实质,是为人类社会创造财富,是脚踏实地的“造福于人类,服务于社会”。这是“天地之道”约束下的“企业长存之道”。合于此“道”的企业,肯定是能“赚钱”的企业,这是商品经济秩序中的一条定则,是市场交换机制中的一条规律。
 
有的人注意到企业“赚钱”这一表面现象而对企业的实质没有了解,跟着现象跑,在“赚钱”上做文章,不在实质上下真功夫,这是对改革的不解和误解,也是对企业的不解和误解。所以,他们对自己操作的企业泡影般地幻灭这一现象也缺乏明晰的认识,所以他们才困惑不解。
 
那么,我们这里可以说:企业的长存之道就在于脚踏实地的、不断的为社会、为公众(而不是为自己)谋求实际利益。
 
这就是对老子《道德经》所言“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的一点体会。
 
(责任编辑:笑傲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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