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自生故能长生;不自私故能成其私。这一点在很多学者看来,是一种辩证关系,是对立的双方在互相转化。但我的理解,这不是一种对立面的相互转化,而是一种对对立关系的超越,这种超越可以说是升华,但实质上是返朴归真。
就从老子《道德经》的字面表述推导,也可以看出,老子《道德经》第七章出现的两个“私”字,虽然写法、读法都一样,但文字后面指的东西却是不同的。前一个“私”字出现在“非以其无私邪”这一句里,意思是:“这不正是因为无私吗”;后一个“私”字出现在紧接的一句中,即:“故能成其私”。这两个分句联起来意思是:这不正是因为无私吗?这样反而能够成就自己的事业。这里我们看到,不自私反而能成其私,是这句话的现代一点的表达方式。其中“不自私”意味着对“私”的否定,实践起来就是放弃了“私,这时的“私”字是可以完全理解为“私”字的原本语义的。然而,放去了真正的“私”,又成就了“私”,这后一个“私”字,不能够再作本义的理解了。起码,很明显的,后一个“私”字与前一个“私”字所代表的抽象内容和实践内容,都不会是一样的。我们想这一点能被大家所理会,即:放弃了的“私”和成就了的“私”代表着完全不同的内容。放弃了的是“真私”,而成就了的这个“私”实际上已不再是本来意义上那个真正的“私”,而是与“公”血肉交织在一起的“私”,或者说是在“公”中获得一席之地,得以继续为“公”而存在下去的“公”中的一个局部。这种“私”,实际上是对“私”的超越。它不是对“私”的本意的肯定,也不是对这个本意的反对或否定,它把公与私的界线踩在脚下,是对公与私的同时超越。这种超越中,实现了返朴归真。为什么说这是返朴归真呢?因为人类最早的时候,或者说人类在任何发展阶段上,其相互的关系原本就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你中有他,他中有你的,人类的本质关系中就没有什么真正能够独立出来的“私”,因而也就无所谓“公”。如果撇开表面现象的话,可以说,人类人与人之间、人与万事万物之间的本质关系到现在、到将来,也都只会是一种关系:混沌。
什么叫“混沌”呢?从我们这里讨论的角度讲,混沌所体现的就是不分彼此,没有“公”与“私”的绝对分界,没有“人”与“物”的截然割裂,一切都是相互依附、相互渗透交织,大千世界是融合为一的。实际的情形确实如此。就从企业现象来看,依然是如此。哪里能找到一个真正绝对独立的企业呢,哪里能找到一个真正绝对独立的个人呢?企业与其它企业是相互依存的,企业作为生产者,其生死存亡是与作为消费者的社会公众(和每个人)息息相关的;而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无处不是相互依存、相互融汇的关系。这是天下地上人间本来的关系格局,是本质的东西。
相反,误以为有个“私”字,误以为有绝对的“私利”可以谋求,那才是远离了世界本来的真相。那种把“你我”搞得泾渭分明的做法,恰恰是抓住了世间的幻觉,而丢失了人间的本质。在这样的幻觉中忙于为一个“我”字、为一个“私”字计较,除了走上迷途而外,又能获得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