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看待企业的外部关系方面,我们不赞成所谓“商战”的提法,我们不主张“竞争”。为什么这样呢?
因为从“道”的立场上看问题,你会发现:世间万事万物之所以生生不息,、充满生机、欣欣向荣,那是因为万事万物都在“无为”之中顺应了规律、顺应了“道”的缘故,不是“争”的缘故。
市场的繁荣与否,其道理也是一样,要紧的并不是彼此“战斗”、彼此相“争”;要紧的是看谁更能顺应社会规律、市场规律、众生的需求规律等。
要顺应这些规律,要紧的并不是在市场上找对手与之相“争”、相斗,要紧的是各自去认识这些规律,做到自觉地服从和顺应这些规律。在本书其它章节,我们一再谈到,市场的真相是它接受真实的有价值的奉献,你生产的东西是社会众生急需的,那么,你的产品就是一种奉献,你就自然有市场。相反,你生产的东西是社会众生所不需要的,那么,你的产品就不是奉献,而是一种对资源和资本的浪费,也是对劳动的浪费,同时,它还是社会的负担,这样当然没有市场可言。
这里,衡量和检验的标准,不是谁比谁更会“争”,谁比谁更善于“商战”,而是看谁找到了市场的奉献点,并拿出了实际的奉献,说穿了,这是看谁更能自觉地、全心全意地顺应客观规律。
所以,在市场观念建设中,我们提倡把“竞争”改为“竞赛”。因为,“争”就会把人们思想搞乱。一个“争”字,把人们注意力、精力都引到了歧途上,使人们忘记了去研究市场的根本问题(即向社会众生奉献他们所需),而把力量用到了企业间的明争暗斗、尔虞我诈以及不择手段等与众生利益无关的问题上去了。这导致企业走弯路,使企业不是直接面对消费众生,而是首先面对别的企业。特别是当一个企业在市场上获得成功之后,别的企业“争”字当头,直接面对成功企业,展开生死争夺,不惜搞假冒伪劣,甚至搞剽窃等,为“争”一个私利,破坏了市场正常秩序,扰乱了产品的奉献规律,不仅使消费众生及社会利益大受损害,还会对那些因真诚奉献而赢得市场的成功企业形成非正常的打击……
这样搞,市场也许会很热闹,但不是真的繁荣。真正的市场繁荣,应当是新产品层出不穷,日新月异,而且全是人们正好急需的。如果一个好的产品出来,受欢迎,于是大家群起而仿冒,这算什么繁荣呢?人家在一个方面开发出新产品,人家瞄准了公众的急切需要,那么,我可以在另一个方面着手,去瞄准公众另外一个或多个急切的需要,全力以赴,开发我们的新产品……这就是我们谈的“竞赛”。不是彼此在同一个点上相争,而是在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方面,各自大显身手,比赛谁能为社会众生提供更多货真价实的服务,比赛谁对社会众生的奉献更大、更多、更切合社会众生迫切的利益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