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管理:管理主体“尽伦尽制” (2)
2010-05-28 16:00
荀子说:昔者舜之治天下也,不以事诏,而万物成。处一危之,荣满侧,养一之微,荣矣而未知。故《道经》曰:人心之危,道心之微,危微之几,唯明君
荀子说:“昔者舜之治天下也,不以事诏,而万物成。处一危之,荣满侧,养一之微,荣矣而未知。故《道经》曰:”人心之危,道心之微‘,危微之几,唯明君子而后能知之。“(《解蔽篇》)唐君毅指出:这里的”危“,”非蔽于欲而陷于危“之意,”细察荀子《解蔽篇》前后文之意,窃谓此所谓人心即专于一事,而不能通于他事之心;而道心则为能兼知不同之人所专精之事之意义与价值,既能兼知之,更求加以配合贯通之道者。此道心、人心之分,初非道德意义上分,而是自其人文意义上分。“(《唐君毅全集》,卷十四,第455页)”专精于一事“者,如”农精于田“,”贾精于市“,”工精于器“,这些”精于物“的人,只能”以物物“,即只能治理某一具体的事物。而只有”精于道“的人,才能”兼物物“,即才能治理一切事物。为此,唐先生作出结论:只精于道的人,才有可以成为国家的治理者或管理者,而精于一事的人,只能成为被领导者或被管理者。唐先生说:”其言农工贾之只精于物,而不能为师为官,正在其只有人心,而未有道心。此所谓人心,即能专精注于物,而于一物而能精察之心。人有此心,亦可成就其所专精之事,此心亦人所不可少。但若只有此心,则不能为师为官。为师为官者,必须能调理众农、众工、众商,与其所为诸事之关系。则其心必不能只如一农一工之专精于物以物物,故必须能兼通观此诸人对诸物之诸事,以知其相互间之关系,而后有加以调理之道。则其调理之心,即为居上一层次之道心。“(同上,第457页)由此可见,只有精于道,能通晓事物规律的人,才能成为管理者。
荀子认为:人类社会的重要特征是“有分”、“能群”,“能群”是人类力量的泉源,也是人类能战胜自然,并高于自然的秘密之所在。人“能群”在于有礼义,为要使有严密分工社会群体有序和谐,还需要有“治人者”来组织社会,来管理社会。社会管理者的重要责任,就是要对人群进行教化,组织社会生产,调节各种物质利益,协调各种人际关系,从而使社会达到平衡与和谐。也即是说,要能精通并能调理诸人、诸事、诸物之间的相互关系者,才能使之达到“求治去乱”的目的。治理或管理社会,或领导一个国家,不是人人都可以作事情,它必须是精于治国之道的,有胆识的,有才华的,有道德的人,才能承担得起这一伟任。荀子认为,理想的治国人才是能“尽伦”的君子或圣人。荀子在探讨治国人才的时候,提出按不同的标准对人群进行分类。如把人群分为:“俗人”、“俗儒”、“雅儒”、“大儒。” 如果用俗人治国,则国亡;用大儒治国,则国强盛。再如用“化性起伪”的程度,将大 臣分为:“态臣”、“篡臣”、“功臣”、“圣臣。”据此,荀子指出:“态臣用,则必死;篡臣用,则必危;功臣用,则必荣;圣臣用,则必尊。”(《臣道篇》)荀子还按照“忠”的程度,将大臣分为“大忠”、“次忠”、“下忠”、“国贼”等,总之,荀子按照人性管理模式探索治国人才是他学说的重要内容之一。荀子认为,只有“尽伦”又兼“尽制”的圣人或君子,才是治国的良才。“君子”和“圣人”不只是是“礼义”和“法度”制定者,同时又是施行者。“君子者,礼义之始也”(《王制篇》),“法”、“治”“之原也”(《君道篇》),“道法之总要也。”(《致士篇》)“圣人也者,道之管也。”(《儒效篇》)国君一定要起组织社会的作用,“君者,善群者也。”(《王制篇》)所以,荀子十分重视“圣人”和“君子”在国家的治理和管理中重要地位和作用。同时也不忽视民众在社会中的作用。他说:“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荀子继承并发挥了儒家的民本主义思想。只要舟依其水性的方法航行,不但不会覆舟,还会前途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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