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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养生:顺应自然,才能赢得生存的权利

2009-07-08 10:03
来源:一元一国学网 作者:王珏 曹军
“道”的最根本规律就是自然,即自然而然、本然。按照道的这种自然规律,对待事物就应该顺其自然,让事物按照自身的必然性自由发展,方能使其正常成长。

从老子反对鬼神术数的表现来看,他是反对有神论的。

因为道创造万事万物,整个过程完全是自然而然的,万事万物的生长、发育、繁衍,完全处于自然状态下,这就是“道”在作用于人类社会时所体现的“德”的特有精神。

显然,这一思想完全否定了作为世界主宰的神的存在,这在先秦时代的思想界应该说达到了很高的水平。

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

——《老子·第五十一章》

人之所以为人,完全是凭借“道”演化生成的,在这样生存演变的过程中,有许多生物都灭亡了。恐龙不能说不够强大,但是,这个物种在很早的时候就灭绝了。这表明,人能发展演化到今天,不是单纯的生物学上的胜利,更重要的是人类的道德水平远远超过了其他的生物。至于人的身体机能,只是对人的存在形式的一种固定,人通过思想上和生理上适应了自然界的规律,所以从大势上来讲就是顺应了世界的潮流。因此,只有适应自然的趋势,人才能赢得生存的权利。

战国时期,有一个人拿不死之药去献给楚王,渴者便接着它送进宫去。

中射之士问渴者说:“这东西可以吃吗?”

渴者回答说:“可以吃。”

于是,中射之士便把不死之药夺过来吃掉了。楚王大怒,叫人去杀死中射之士。

中射之士托人对楚王说:“我询问渴者,渴者说可以吃,所以我便把不死之药吃了。这说明我并没有罪,而罪是在渴者身上。再说,客人献的是不死之药,我吃了,而君王郎把我杀了,说明这是一种死药,是客人在欺骗君王。因此,把没有罪的人杀死了,从而说明客人是欺骗君王的,倒不如把我释放了。”

楚王便决定不杀中射之士。

天下的万物,都是适应自然的趋势而生存的。可见,“道”是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聪明的人类,特别是那些长寿的人,没有不“尊道而贵德”的,这就是尊重自然法则,并且以尊重自然法则为最高的道德。“道德”的尊贵地位不是它自命的尊贵,而是自然而然的状态,从而显现了大自然的力量。

所以,老子说:“道”使之得到萌生,自性本“德”使之得到畜养,使其生长发育,成熟结果,得到爱养和保护。

生之而不据为己有,为之而不自恃其能,位居首长而不任意包办主宰,这可谓是玄妙幽冥之德行。可见,“道”的最根本规律就是自然,即自然而然、本然。按照道的这种自然规律,对待事物就应该顺其自然,让事物按照自身的必然性自由发展,方能使其正常成长。

(责任编辑:青城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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