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而,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如何“道法自然”,是必须认真研究和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老子认为,宇宙万物中有四大:道大、天大、地大、人大,而人是核心,是主体(“有物混成,先天地生。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二十五章》)。在这里,老子把人的地位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把人的真实性与环境(天地)的现实性有机地融合,换一句话说,就是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及发展放在超越价值意识的过程和结果上,老子的“道法自然”的意涵极其深广矣!
可以说,“道法自然”的核心理念就是以人为本,因而,“道法自然”是具有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普遍意义的价值命题。
所以,坚持科学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就是“道法自然”在今天的继续、深化和发展。老子认为,宇宙万物都有自身的运行规律,人们只有认识规律、掌握规律,因物而行事,才能成就事业;不能去改变规律,改变规律就会处处碰壁,导致事业的挫败,或带来危险。老子从天地运行的自然规律中看到,如果以严重破坏自然环境来快速、过度发展经济,必然会“物壮则老,不道早已”(即“事物过于快速壮大必然会加快衰老,因为它不符合道而要早亡”《老子·五十五章》)。老子充满唯物辩证法思想的智慧多么精辟和深邃啊!动机再好,如果违反“道法自然”这个原则,也会适得其反,带来严重的不良后果。这方面我们是有深刻历史教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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