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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粗取精——法家思想对现代企业文化建设的启示

2009-03-24 14:49
来源:一元一国学网 作者:佚名
法家是先秦诸子中独领风骚的一派,它的核心思想对现代企业文化的建设仍然有很大的指导意义。

法家是先秦诸子中独领风骚的一派,它的核心思想对现代企业文化的建设仍然有很大的指导意义。总体看来,其思想既有正面的也有反面的,我们要积极吸取其中正面的启示,对其不妥之处要深刻反省。总的看来,我觉得法家给我们的启示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强调法治精神

众所周知,法家是先秦诸子中最重视法律的一派。现代企业要想在竞争中获胜,要想赢得市场,必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正确的企业价值观应该是开拓奋进、勇于创新、诚实经营、信用至上,强调企业精神,要勇争第一。这些都是所谓的法治精神的展现,即企业所做的一切都要有法可循,有法必依。

二、强调恶性管理

法家强调“依法治国”,虽然法家思想有夸大法律的弊端,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一点对现代文化建设还是有积极意义的。在物欲横流的现代社会,发展之迅速,诱惑之多,一个国家一个企业要正常运作,就要制度严密、惩罚严厉、执法严格。在这一点上,新加坡历来就是被称颂的国家,对恶性管理的要求相当严格。如果你在新加坡的街上乱丢垃圾,被警察逮个正着,除了罚款之外,还要你礼拜天抽两小时到公园中去扫地,而且必须穿一套劳改服装,这是很丢脸的事情。如果你再丢第二次,被抓到的话会扫两天。如果你愿意天天去扫地,那尽管丢垃圾好了。

可见,新加坡已经形成了一套很严密的制度。曾经有一个美国人在新加坡犯了罪,破坏了很多公物,结果被判刑6鞭,就是鞭打6下。当时美国的舆论开始大做文章,说新加坡的规定不符合人性,美国总统克林顿也为此事打电话给当时的新加坡总理吴作栋,问是否可以免掉这个人的鞭刑,吴作栋的回答是:“不可以,这是法庭判决,有异议可以再上诉一次。”结果上诉之后,大法官判减少两鞭。确实,这是其非人性化的管理,但新加坡政府始终认为这样做比较有效,有利于严格执法。事实上,这种管理让新加坡赢得了“花园国家”的称号。由此推论,在竞争如此激烈的商业社会,一个企业使自己的文化能站立于市场,适当的“恶性管理”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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