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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与婚姻:爱欲是轮回的根本

2010-03-02 17:02
来源:佛法与婚姻 作者:释了幻
就男女的感情产生来说,最核心的元素是情欲(贪)。如何激发人的善性,降伏人的烦恼,才是彻底解决人与人之间感情问题的关键。

 佛法与婚姻:爱欲是轮回的根本

“一切众生皆以爱欲而正性命”,爱欲是三界众生轮回的根本。如《圆觉经》云:“诸世界一切种性,卵生、胎生、湿生、化生,皆因淫欲而正性命。当知轮回爱为根本。”也就是说有爱欲之心,就会轮落三界之中而不得解脱。佛教把有意识的生命称为“有情”,如人、狗、鬼、神等皆是,佛教认为其组成要素:除地、水、火、风、空外,最重要的是要有“识”,即有知觉与认知的功用。在《增一阿含经》卷十二“三宝品”:“世尊告诸比丘:有三因缘识来受胎,云何为三,于是,母有欲意,父母共集一处与共止宿,然若无外识应来报,便不成胎,……”这段话说明受胎,除了父母外,还要有外识(神识)前来参与才可。
 
     “神识”即现代人所说的灵魂,“神识”之所以来投胎,驱使它的力量就是爱欲心。
 
     对普通人而言,人生最重要的是两件事,就是“饮食男女”。饮食是维持肉体生命的存在所必须,而男女欲爱则是维持人类种族延续的必要活动。古人说:“饱暖思淫欲”,在饮食、安全等有保障的前提下,男女欲望的满足,往往上升成为第一需要。两性之间的迷恋,经过多生累世的熏染,于是在人们的意识深处,它已经变成了一种习性,以至变得痴迷坚固。故佛陀曾指出:众生对淫欲的执着,甚深甚巨;如果对世上还有一种事物,其迷恋程度若能与它相等的话,那么,便没有任何众生能超越生死,我也无法度众生了!如《佛说四十二章经》云:“佛言:爱欲莫甚于色。色之为欲,其大无外,赖有一矣。若使二同,普天之人,无能为道者矣。”由此可见,淫欲的力量何等巨大,这也是众生始终在六道中的轮回之因。
 
     《佛说四十二章经》又云:“人从爱欲生忧,从忧生怖。若离于爱,何忧何怖?”;“佛言:爱欲于人,犹如执炬逆风而行,必有烧手之患。”《佛说八师经》:“淫为不净行,迷惑失正道;精神魂魄驰,伤命而早夭。受罪顽痴荒,死复堕恶道;吾用畏是故,弃家乐林薮。”
 
     下面,我们来看看爱欲在婚姻中的作用。
 
     就男女的感情产生来说,最核心的元素是情欲(贪)。男女从相识到产生感情,是因为彼此爱慕的欲贪,因此通过交流、协调,而有可能发展成为夫妻。从贪的角度来分析男女的感情。贪的对象有很多,其中色贪第一、眷属贪第二,其它还有财、名、食、睡等,譬如有人贪对方的美貌,有人贪对方的钱财,有人贪对方烧的好菜,有人贪甜言蜜语等,这都是贪着。但是男女之间最深的贪着是情欲,这是维系男女感情最根本的东西。
 
     男女的情欲有四个层次,这四个层次本质是一样的,但是程度有差别:
 
     (1)色:也就是贪着外在的美貌;
 
     (2)情:所谓情是两个人心灵有了沟通点,不管任何沟通点,都会产生情。不但男女之间如此,朋友之间也是这样;
 
     (3)爱:爱已经是一种执着,就是不管你爱不爱我,反正我爱你!这跟情是不一样,它是不需要沟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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