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大师王国维曾说过,一代有一代之文学,譬如唐之有诗,宋之有词,元之有戏曲,明之有小说,一代文学有一代文学之特色。这种说法运用到“礼”上也是成立的,每个时代都有各自的特点,“礼”的表现形式必然有所变化,可以称之为一代有一代之“礼”。要注意的是,“礼”在每个时代的变化只是形式的变化,至于其根本则依然如故,仍然是人之根本——“仁”。在《论语》中也有关于这一方面的内容。
子张问:“十世可知也?”子曰:“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论语·为政篇第二》)
翻译成白话就是,子张问孔子说:“十世以后的礼,能够预测知道吗?”孔子回答说:“殷代因袭于夏代的礼仪,其中虽然有一些损益的,现在仍然可以通过考查而知道它的内容。周代因袭于殷代的礼仪,其中也有些损益的,现在也可以通过考查而知道它的内容。将来会有继周代礼仪而兴起的礼仪,纵使一百世那么久,我们也该可以通过预测而知道啊!”钱穆说历史的演进,必然有一些东西从前代那里继承沿袭,在继承中必然有所增加或削减。通过观察这些增加与削减的内容,那些变化的与不变的内容都可以推想而知。由此便可推知,即使过了百世千世之后,其中的变化也可以预测知道。
朱熹等提出了一个万世不变之“礼”,这个“礼”的本质也就是人的良心,若没有了良心,人也就成为了非人。孟子说:“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所以,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辞让之心,人皆有之。正因为如此,所以人总是会追求真善美,而不断提升自己的道德境界。并非说“礼”的形式是万世不变的,随着历史的发展变化,“礼”的形式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
作为行为规范的“礼”总要打上时代的印记,同时它也随着时代变化而变化。在整个封建时代,“父慈子孝、兄友弟恭”这一孝悌准则并没有出现根本性的改革,但也有两次较大的变化。第一次始于东汉。当时政府实行孝廉荐举制,如果孝出了名,郡国可以荐举为孝廉,朝廷大臣、地方长官可以聘为所属官吏,从而进入统治集团。不学的庶民,也有可能获得政府表彰,提高自己在乡里的地位,或受到免除赋税力役等优惠待遇。例如,汝南的薛包以事亲至孝出名,父母死后,皇帝专门下诏书,派车迎他进京,封为侍中(侍从皇帝、出入宫廷的重要职位)。薛包称病辞官,皇帝竟让他带着官职、属员回家养病,不但照领俸禄,还赏给谷米千斛,命地方官吏定时登门问候,致送御赐羊酒。在这样的政策下,大家为求名利官职,趋“孝”若鹜,激烈竞争,甚至超越礼制,运用种种手段来表现自己的苦孝酷孝。这段时期就出现了“卧冰求鱼”、“埋儿养母”、“割股疗亲”的孝子。他们的这种苦孝精神其中有多少真正出于天伦至性而不带功利目的,恐怕只有天知道。等而下之的还有“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的假孝子,那就更不用说了。隋唐废贡举制,以科举取士,诗文成为入仕的主要途径,此后出乎常情的孝子就大为减少了。
第二次变化在南宋。理学家罗从彦提出“天下无不是的父母”,有人又发展为“父要子死,子不得不死”。这两个提法,实质是专制日益强化在伦理上的反映。《论语》虽强调孝顺,但也认为父母有过错,儿子可以批评,如“事父母几谏”就是这个意思。孔子教训曾参“小杖则受,大杖则走”,总还为儿子的生命留下一道保险。而宋儒的“父要子死,子不得不死”,却剥夺了这层保险,使得生杀予夺大权完全掌握在父亲手里,儿子如同被宰割的羔羊。
宋以后的父子关系,取消了周代礼制中合理的一面,加重了礼教的精神枷锁。时至今日,其消极影响仍然可见。一部分人依然迷信“棒子底下出孝子”,对待子女粗暴专横,动辄责打,甚至逼出人命。另一方面,则把孝道与封建画上等号,反封建连孝道一起反掉,因此有些人忤逆父母,欺凌老人,无所不为。两种极端,同结恶果,为道德、法制所不容。
实际上“礼”在具体表现上有些变化以适应时代变化,与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相互协调是件正常的事情。但要注意的是,这些变化不能超越“礼”的根本,否则“礼”便失去了真义,失去了基础。在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要时刻注意这一点,就像孔子认为的那样,虽然“礼”可以变化,但要有个标准,有个决定性的根本,这便是周代的礼乐制度中合理的成分和“仁”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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