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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行孝于父母(2)

2010-02-23 08:59
来源:智慧人生 作者:古缘
无独有偶。报载,某地一小学,出现了比爸爸的现象。那些稚气未脱的孩子,互相攀比起谁的爸爸官大,谁的爸爸钱多。结果,那些爸爸当大官的,是大富
无独有偶。报载,某地一小学,出现了“比爸爸”的现象。那些稚气未脱的孩子,互相攀比起谁的爸爸官大,谁的爸爸钱多。结果,那些爸爸当大官的,是大富翁的孩子,一个个趾高气扬,喜形于色,以爸爸为荣;那些爸爸是工薪阶层的,下岗的孩子,一个个垂头丧气,满脸沮丧,以爸爸为耻。这些孩子,这么小就形成了这样的观念,他们现在完全靠父母供应,一切都未独立,就开始看不起父母,长大了还会孝敬父母吗?贫穷者如此,富贵者一旦不再富贵,不也如此吗?
 
  不孝,那就应该受到遣责和惩罚。
 
  孟子列举的不孝行为有五种:“惰其四肢,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纵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离娄章句下)放浪形骸,沾染上懒惰、玩乐、贪财、纵欲、好斗等恶习,不奉养父母,皆为不孝。
 
  同时,也是最为重要的,孝道也就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道。“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孝经》)在男耕女织,家国同构的时代,一个人要能忠孝两全,那就做到了仁。在孟子等圣贤及当时和以后的当权者看来,能够孝敬父母的人,一定会忠于君王,故而极力强调以孝治国。把对父母的孝类同于对君主的忠,因而把孝道引向了极端,失去了本来的意义。
 
  在不绝于史书的孝子中,有割肉为药为父母治病的;有弃妻而奉养父母的;有舍身为父母殉葬的;有在父母墓庐守丧三年的……《宋史·孝文传》载:有吕升者,“父权失明,剖腹探肝以救父疾”;有刘孝忠者,“母病经三年,孝忠割股肉,断左乳以食母;母病心痛剧,孝忠燃火掌中,代母受痛……”《明实录》载:青州府日照县:“县民江伯儿以母病割肋肉食之必愈。用祷于岱岳祠,誓云:母病愈杀子以祀神。竟而母病愈。竟杀其三岁子以祭。”
 
  孝道之所以被引向如此残暴、愚昧、荒唐的岐途,全在于当权者的倡导。汉武帝曾下令各地“举孝廉”为官,历代沿续不变;唐太宗曾赐孝义之家粟;清自雍正帝始,各地举孝廉方正,授以六品顶戴……孝道竟演变成了一条为官之道。在成千上万的读圣贤书的仕子踏断科举为官的独木桥的时代,“举孝廉”不失为一条便捷的做官之路。无论如何克己尽孝,总比学子的十年寒窗九载熬油要容易得多。
 
  为了功名利禄,不孝得惊世骇俗,不会引人注意,更难以惊动地方“父母官”推荐“举孝廉”,所以,就把孝道这种人伦美德,异化为一种投机行为。在汉代就有“举孝廉,父别居”的民谣流传,历代披露的假孝廉更有不少。
 
  而历代当权者更是把对父母的孝敬,异化为绝对服从,以对应臣民对君王的绝对恭顺。“君叫臣死,臣不敢不死;父让子亡,子不敢不亡”,孝道演变成了暴政的工具。
 
  今天,该是还孝道本原的时候了!
 
  无论在任何时代,作为子女都有孝敬父母的义务,这是绝对应该的和必要的。至于现代该如何做,还要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孟子所处的那个男耕女织的时代,反复强调的老有所养,在现代社会已被各种逐渐完善的社会福利制度所代替。老人有退休金、养老金保障其生活,有医疗保险保障其治病,有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协会和老年大学保障其娱乐和学习,儿女们所要做的,不只是出钱送物,只要常回家看看,老人就心满意足了。
 
至于对老人的敬,那还要子女潜心去做。困守空巢的老人,郁闷成疾的老人,长期见不到子女的老人不在少数,子女对老人的孝敬远远不够。在中国已开始步入老年型社会的今天,老年问题也是一大社会难题。
(责任编辑:大成至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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