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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军队的编制与部署之五:地方警戒军

2009-07-16 16:55
来源:一元一国学网 作者:佚名
秦汉时期在各郡设郡尉、在各县设县尉,主管军队的动员、训练,以及地方的治安。

5、点线结合(地方警戒军)

中国历代疆域广阔,每个朝代都难以在全国各地设防。历代为警戒各地,总是沿着主要的交通线,以及一些重要的地点部署军队,点、线结合,来控制全局。正如上文已经提到的,历代统治者在建立统治之初总是力图缩减地方军队,防止尾大不掉情况发生;可是到了朝代中期以后,社会矛盾趋于激烈,各地镇压力量不足,朝廷又会被迫允许各地自行组建军队维持治安;结果是地方军队逐渐强大,成为野心家改朝换代的工具。这种现象在各代重复发生。

秦汉时期在各郡设郡尉、在各县设县尉,主管军队的动员、训练,以及地方的治安。适役人员不仅要到朝廷、野战军以及边防军去服正卒和戍卒各一年,其他时间还会被轮流征发,在本地服役。各郡县都保留有相当的军队数额,防备反叛动乱。地方军另一任务是充当现代警察的职务,在本地巡逻,维持治安。当时沿交通线路,每10里设有“亭”(亭原来是指供了望的楼阁),相当于现代的派出所,直属于县尉。亭有了望的楼阁,以及一些可供来往的公务人员休息的房屋,组成独立院落。亭有亭长,下有亭卒,以及负责内勤的“亭父”。汉高祖刘邦在造反前就是家乡沛县泗水亭长。

东汉初期裁撤了郡县的地方军编制,改在一些重要地点部署中央派出的野战军,数量不一,按照部署地点称之为“某某营”,如为镇压“南蛮”,在象林(今越南顺化)设“象林营”;为防备西羌部族,在西北各郡部署了上千个军事据点“坞”。但至东汉末年,各地战乱频发,朝廷无兵可派,结果被迫允许原来的监察区“州”的长官“刺史”有权组建地方军队。在黄巾大起义爆发后,各州刺史割据一方,拥兵自重,导致全面混战。

西晋重新实现统一后,为防止东汉末年以来的地方割据现象重新发生,索性明确将所有的州郡兵一律裁撤,只留下50—100名警察性质的“武吏”;而代之以皇族为首的500多个诸侯国的军队镇守各地。这样做的结果是导致皇族大规模内战“八王之乱”。偏安江南的东晋以及后来的南朝,改以各地遍设都督,领州郡兵,同样也难以避免地方军阀的混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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