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虽然“积贫积弱”、“冗官冗兵”,但是确实没有发生象东汉以及唐代末年那样的军阀割据局面。因此这套将中央军、野战军和地方军完全分开的制度被认为有效,而被后世统治者继承。北方的辽朝将全国15岁以上、50岁以下的男子都划为“五京乡丁”的军籍,定期轮换征发作为五京(上京,今内蒙通辽;东京,今辽宁辽阳;中京,今河北平泉;西京,今山西大同;南京,今北京)以及全国各州地方军,承担治安巡逻和官府劳役,据说总数达到110万多人。金朝也在全国各要地设置了80多个“总管府”、节镇、防御州,部署地方驻屯军,而其余的州府只有治安军。
元代由于没有北方边防压力,主要军力用于维持内地的统治秩序,不再严格区分中央军、机动野战军和地方军。部署在地方的野战军(号为镇戍军)相当多。后人估计元代部署在北京地区的中央军集群总数约有25万人,而又沿长江线部署了25万野战军,在其他一些重要的战略要地部署的军队总数也约有10万。在普通的地方州府并不部署军队,仅设巡检司,征发当地百姓充当弓兵,担任巡逻治安。
明初沿袭了元代的制度,在各战略要地设置卫所,部署军队。在内地基本的部署是沿长江、运河、沿海、沅水一线展开,并在各交通要道、战略要地也设置卫所。而在其余的府州县并不部署军队。在明朝建国约百年后,逐渐感受到治安的压力,要求在各地有一定的武装力量。上文已经提到,1489年的“佥民壮法”,要求各府州县都从民间征发带有民兵性质的“民壮”,加以一定训练后,作为维持地方治安的武装,但只是由当地政府指挥,并不纳入军队体系。1543年重新明确民壮的数额:大州大县1000名,普通州县700名,小州小县500名。仍然只是武装警察的性质,与当地的驻军没有任何指挥上的联系。
明末发生空前规模的农民大起义,而且起义军往往采取流动作战方式,奔袭没有朝廷正规驻军的地方,当尾追不舍的明朝廷野战军被逐渐拖垮后再进行会战,打败官军。后来乘机入主中原的清朝统治者认真吸取了这个教训,再次将军队明确区分为中央军、机动野战军,以及地方军两大类。赋予中央军、机动野战军任务的当然是清朝统治者嫡系的八旗军队,以集中部署为原则,除集中于北京地区的“禁旅八旗”近20万人以外,在各地的“驻防八旗”总数也有10万之多。这些驻防八旗军队主要沿原明长城、黄河、长江、运河、东南沿海这5条路线,集中部署在各重点城市。长城线以绥远、宁夏为两大枢纽,各设将军(都统),具有监视、威慑蒙古各部的战略意图。黄河线以西安为战略重点,设将军,并驻防八旗近万,具有西北方向战略后备集群的意义。长江线具有监视长江流域广大地区的战略目的,在江宁(今南京)、荆州两地驻防的八旗兵总数超过万人,各设置将军,作为两大战略枢纽。运河线是朝廷的主要的供应线,元明时代已是驻防重点,但清朝所部署的兵力并不很多,仅在杭州设将军,部署3000驻防八旗。东南沿海线在广州、福州各设将军,并授命得以节制两地水师,是水陆两军总指挥。不过部署的八旗兵力不多,两地各有几千人,总兵力没有长江线部署的八旗多。明显表现出驻防八旗的主要目的是镇压内地有可能发生的反清暴动。
按照清朝统治者的设想,驻防八旗应成为各地机动野战军,而对于面上的控制依靠为数众多、但分散驻守的绿营兵。全国绿营兵的总兵力长期维持在60万人左右,全部分散驻守在各个州县,平均每一两个州县就有1个营的绿营驻军,营以下又分汛防守,通常全营分散到十多个塘汛,只能起到对付治安案件的警察作用,遇到大规模的骚乱,就要报请上级,调动集中掌握在总兵、提督的“协”,或本省巡抚,总督处的“标”那几个营。协、标也只有两三个营的兵力,和驻防八旗相比,也形成不了太大的威胁。在发生大规模地方骚动的情况下,假设地方绿营兵不足以应付时,给予决定性打击的力量可以来自驻防八旗。但是这一战略构想在清初不久就显示出其脆弱性,八旗兵战斗力随着进城享乐而迅速降低,根本就实现不了预想的机动野战军作用,能应付防守驻防城市已属不易。最后只能依靠从各地抽调绿营兵来临时组编野战军。这样就不可避免的带来反应时间太慢、临时组编的军队战斗力不强,尤其是被抽调的地方军队实力薄弱、容易成为内地起义军下一轮作战目标的致命弱点。在清初应付边境问题时,这一弱点还不至于导致全面的失败,但到清中期镇压白莲教起义时,这一弱点已是暴露无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