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发烛”一词在元代已经代表火柴,因此,有些人在中国史籍中找到了更多的记载。有人说,西汉时期淮南王刘安便拥有了由方士制作的火柴。如果此说成立,中国发明火柴的历史更可以上推到西元前2世纪。但是,我认为这个说法不可信。关于淮南王刘安的这条记载出现于宋朝高承的《事物纪原》,其来源并不清楚,也缺乏其他的旁证。而且,高承用的是“法烛”一词,而非“发烛”。因此,用这个来源可疑的宋朝记载来证明西汉就有了火柴,比较不靠谱,不足为信。
那么,火柴为何在以后被中国人称为“洋火”,并且在一段时间里“不能生产”呢?我认为这是火柴发火原理的改变。陶宗仪所记载的“碎儿”并没有详细说明其发火原理,只提到“熔硫磺涂木片顶分许”。硫磺不溶于水,因此,熔解硫磺一定有其他的化学成分或粘合剂。陶宗仪在这里没有说得很清楚,这是一个遗憾。而火柴的发火技术在西方有较大的改进,例如,加入黄磷或红磷,并且在工业条件下实现大批量生产,使得中国原先手工业生产的火柴,因发火原理、使用方法、成本价格等不同,而失去竞争力。火柴这个小事说明,中国人并不笨,发明创造能力不亚于其他人。但是,在工业条件下如果不掌握现代技术的内涵,也可能失去先机。工业技术在西方的出现是一个重大的历史突破,中国人在这个历史转折期,没有充分抓住机会,这是一个遗憾。今天的中国人有信心、有能力弥补这个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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