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东乡族的社会,曾经是以父系血缘为纽带连接起来的宗法封建社会。世代承袭着严格的宗族外 婚制,凡源于同一宗族的后代内部绝对不能通婚。
1.婚制
东乡族人无论男女都必须在本阿哈勒以外选择配偶,也可与别的信奉伊斯兰教的民族通婚。东乡族 还实行宗教内婚制,允许与回、撒拉、保安、维吾尔等兄弟民族的穆期林结婚。如果婚娶的是非穆斯林 的女子,这女子必须改信伊斯兰教,并请阿訇履行一切必要的宗教手续,在生活习俗上还必须遵从伊斯 兰教的规定等。
清初以来,东乡地区伊斯兰教教派门宦兴起,纷争和歧见越演越烈,各教派之间裂痕日渐深化。二 十世纪初,宗教内婚制遂演变为教派内婚制,成为东乡族婚姻形态中一个重要特点。在家庭婚姻问题上 ,从择婿选妻、证婚、娶嫁到婚后生活,无不深受宗教教派的影响和制约。
由于缔结婚姻是把两个家族的经济利益放在首位,因此包办婚姻也就成了旧时东乡族占主导地位的 婚姻形式。东乡族普遍实行早婚,一般男孩十四至十八岁,女孩十三至十七岁,父母就为他们操办婚事 .也有七八岁时由父母作主订婚的。男女间的自由恋爱和自行择偶,在东乡族中罕见。包办婚姻虽然有 悖于伊斯兰教婚姻制度,但在中国传统封建礼教影响下极为普遍。一夫一妻制是东乡族最主要的婚姻形 式。但旧时东乡族中也曾有一夫多妻制存在。
2.订婚
东乡族的婚姻礼仪,也受到中国传统汉族文化的影响,有一套繁琐的礼节。
男家先请媒人(东乡语“找赤”)到女家去提亲,女家应允后,男家即可送“订茶”.此后可择期履 行正式订婚手续,称为“麦海勒库和”(送彩礼)。届时由男方的叔伯、媒人、亲郎及伴郎,携带彩礼前 往女家。还要给女方的亲家伍专送彩礼。如果亲家伍只是几家,则每家各送一份彩礼。若亲家伍很多, 相距又远,可用“总茶”代替。男方彩礼一到女家,女家立即将男家的礼送到亲家伍家里。在女方父母 叔伯及亲家伍父辈若干人在场的情况下,举行宴请仪式,由家伍中的长者或一位颇具口才的长辈出面祝 词,赞颂姻缘美满,讲述乡俗民情和宗教义理。这时主宾均站立恭听。言毕即由女方叔伯负责招呼客人 上炕入席。
山区地方订婚时,还有给女家送大馒头的习俗。届时,男方家将当年收成的麦面蒸成馒头,每个馒 头用面粉二至四斤;一般不做花卷,只在馒头圆顶上抹点姜黄,用刀稍稍切开点口,切好后,雪白的馒 头顶部似开的黄花。一般送给女方家十个,亲家伍每家六个。
订亲以后,男方家长在每年斋月派自己的儿子拿上活鸡、茶叶之类的开斋礼物前去女家探望岳父母 .这也是新郎婚前唯一有可能见到未婚妻的机会。否则,直到洞房之日也难与未婚妻谋面。
3.婚礼
婚礼的吉日,一般选在“主麻日”(星期五),或者尔德节前后。娶亲前一天,男家宴请“幅个(即大 )家伍”及媒人,商议娶亲诸事,叫作“家伍茶”.娶亲人员一般是新郎的叔伯、媒人、新郎及伴郎等, 但得有一名长辈,以示对女家的尊重。娶亲时,每人骑一匹马,还要多拉一匹,让新娘来时乘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