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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儒家思想中的慈与孝(2)

2009-05-08 17:52
来源:一元一国学网 作者:佚名
孔子并不满足于“孝”对于稳定家庭秩序的作用,他更看重的是“孝”的社会功能。当“孝”成为一种强有力的文化心理和行为习惯之后,它具有能完善人

孔子并不满足于“孝”对于稳定家庭秩序的作用,他更看重的是“孝”的社会功能。当“孝”成为一种强有力的文化心理和行为习惯之后,它具有能完善人的功能,其滋生的道德习惯能迁移到一个人的立身行事处世上。“故以孝事君则忠,以敬事长则顺。”[5] “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悌,故顺可移于长。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官。”[6]首先是在家庭中,孝推广为“悌”,对兄长要尊重、顺从,并进而形成“兄友弟恭”的伦理秩序。进一步,“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7]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8]移孝为忠,移孝为信,移孝为修身之道,孝成为整套社会道德规范的逻辑起点。一个孝子除了具备对家庭的责任感外,必然也会产生对社会的责任感。将孝道由私德引向社会公德,将社会公德建立于个人私德和人伦自然情感之上,是孝道能够成为传统道德建设的基石的根本原因。

正如孔子弟子有子所说:“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9]历代封建统治者正是看到了孝对于培养“顺民”、维护社会秩序、巩固其统治的特殊功能,所以不遗余力地大肆宣扬鼓吹,不断扩展孝道的内容,将其泛化和法制化。汉文帝以降,统治者都标榜以孝治天下。从北齐起,不孝就被列为十恶之一,属不赦之罪,干犯不孝之罪,惩处极其严厉,以后历朝历代都相沿不改。另一方面,封建朝代又通过“举孝廉”、旌表等手段,对一些有影响的孝子孝女进行擢拔和褒扬。因而使孝道成了我国几千年历史中最稳定、最基本的道德规范。

可以说,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秩序和伦理关系是以孝道为基础建立起来的,而中国传统家庭和社会的超稳定特性,除了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发展缓慢之外,孝道在其中发挥了极重要的作用。

今天,我们认识到传统孝道本身存在着不少糟粕,也反对用孝道来束缚人们的思想行为。但是我们也看到,传统孝道自有其精华和合理性,其所由产生的心理情感和伦理文化基础是不容怀疑的,其社会价值不容忽视的。无论是从维护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的角度,还是从促进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角度看,我们都有必要重新审视传统孝道,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之进行扬弃、创新和发展。

2、对传统孝道的全盘否定和简单搁置,一定程度上成为当前思想道德建设困境的症结。

任何思想道德一旦成为统治阶级的思想道德,都有可能恶性膨胀而陷入畸形发展。汉武帝以后,三纲五常的封建伦理逐渐形成并不断强化,封建孝道直接为“父为子纲”的伦理服务,维护家庭中不平等的尊卑制度,极大地提高父母的权威,根本否定子女的人格独立,不承认子女有任何思想和行为的自由。父母与子女的道德关系中,父慈不予重视,子孝则被提到绝对的地位。封建孝道发展成为蒙昧的愚孝。特别是南宋以后,理学家们更强调父母对于子女的绝对正确性,提出了“天下无不是的父母”、“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的口号。这种思想是专制主义恶性发展的结果,并非原初意义上的儒家孝道。“入孝出弟,人之小行也;上顺下笃,人之中行也;从道不从君,从义不从父,人之大行也。”[10]孔子认为,无条件地绝对服从父母,只是低层次的道德行为;在高层次的道德行为中,人的行为并非绝对服从君父,而是以道义为准则。可见,在后世,基于人的自然情感的美好的孝亲规范,沦为了束缚人、压迫人、扼杀人的专制工具。由孔子所规范和倡导的孝道完全异化了。

物极必反。在上世纪早期的新文化运动中,一批进步的知识分子,揭櫫了反对封建道德礼教的大旗,而孝道首当其冲。被胡适称为“中国思想界的一个清道夫”的吴虞发表了《说孝》、《家族制度为专制制度之根据论》等文章,揭露孝道的本质和危害。他指出:“盖孝之范围,无所不包,家族制度与专制政治遂胶固而不可分析。” [11]封建统治者之所以不遗余力地教孝、教忠,“就是教一般人恭恭敬敬的听他们一干在上的人愚弄,不要犯上作乱,把中国弄成一个‘制造顺民的大工厂’,孝字的大作用,便是如此。”[12]鲁迅以其犀利的文笔,揭出了封建礼教和制度“吃人”的历史,批判从前的父亲都是“孩子之父”,而不是“人之父”,他们只是把孩子当成私产,不断地要孩子为自己牺牲,这是根本违背生物进化的规律的。[13]在启蒙知识分子的猛烈攻击下,伴随着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发展,传统孝道日渐式微。新文化运动坚决批判旧道德,批判封建孝道,其革命的意义不可低估,但在对待传统孝道和孝文化上采取简单的全盘否定态度,对孝道的历史和现实意义缺乏全面的、平心静气的分析,则未免有矫枉过正之嫌。

中国共产党对于包括孝道在内的传统文化和思想道德的认识,有过一个曲折的过程。最初,以党的创始人陈独秀为代表,对传统文化和旧道德采取了简单否定的态度。他把中国传统文化比作一堆“粪秽”,对旧道德要彻底“打倒”。30年代后期开始,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逐渐形成了对传统文化和道德的比较正确的认识,强调要承继“从孔夫子到孙中山”的“这一份珍贵的遗产”。1944年3月22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宣传委员会召开的宣传工作会议上说:“我们还要提倡父慈子孝。……我们主张家庭和睦,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双方互相靠拢,和和气气过光景。”这表明我们党对传统孝道的现实意义有了比较客观的认识。[14]

但是从20世纪50年代后期到70年代后期长达20年的时间里,党内“左”的错误盛行,发展到文化大革命,一次次的“破四旧”、“批孔”,大革文化之命,“孝”这样的传统道德,大承鞭笞,历尽劫数。从此,人们对“孝”噤若寒蝉,谈“孝”色变。直至今天,人们仍然不能正确对待“孝”道,仍然简单地把它当成封建的思想道德和文化。从我党历次研究精神文明建设会议的决议以及《公民道德建设纲要》这样的指导性文件来看,也从没有正面提倡过孝的美德,没有提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还要批判继承传统孝道。“孝”成了被人遗忘的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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