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传统文化的角度来说,孔子弘扬华夏先民的优良传统,第一次将孝道文化提高到人文关怀的理论高度,给予了全方位、多角度的阐述,并不遗余力、身体力行地进行倡导。孝道文化的内涵,在伴随着中国文明社会的发展进程中,形成了丰富的内容和特定的外延,渐次积淀和内化为中华民族的心理情感,成为一种永恒的人文精神、普遍的伦理道德,熔铸于儒家伦理道德思想体系及传统文化之中,以致于对后来中国两千多年的中国封建社会产生了广泛的影响,被称为古老的“东方文明”。
对此,十九世纪的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曾经给予了积极的评价。他在其名著《法的精神》里写到:“中国的立法者们认为政府的主要目的是帝国的太平。在他们看来,服从是维持太平最适宜的办法。从这种思想出发,他们认为应该激励人们孝敬父母;他们并且集中一切力量,使人恪守孝道。他们制定了无数的礼节和形式,使人对双亲在他们的生前和死后,都能恪尽人子的孝道。尊敬父亲就必然和尊敬一切可以视同父亲的人物,如老人、师傅、官吏、皇帝等联系着。对父亲的这种尊敬,就要父亲以爱还报其子女。由此推论,老人也要以爱还报青年人;官吏也要以爱还报其治下的老百姓;皇帝要以爱还报其子民。所有这些都构成了礼教,而礼教构成了国家的一种精神。”
当然,传统的孝道在被封建统治者作为工具时,它过于强调服从,过于强调在下的臣子、幼辈对在上的君父尊长尽忠尽孝的责任;在具体的礼节上,其内容也过于繁缛和刻板;至于养老礼制涉及的受养对象,更局限于一部分退休的达官显宦、耆旧老臣,而不能普及到一般的民众,使之打上了官本位的浓厚的烙印。从此意义上说,孟德斯鸠对于传统中国之礼教及其养老制度的评价,多少带有理想化的色彩。但是,无论如何评价我国传统的孝道文化,都不可否认其更多的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精华,其养老敬老的基本社会道德,是一份足弥珍贵的文化遗产。在大力弘扬传统文化、积极推进公民道德建设的今天,尤其是在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形势下,研究和弘扬传统的孝道文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应该以兼容并蓄的态度来审视孝道文化,确实认识到孝道文化的社会价值和现实意义。
首先,孝道文化的核心是敬老养老。作为中华民族普遍认同的优良传统,它强调幼敬长、下尊上,要求晚辈尊敬老人,子女孝敬父母,爱护、照顾、赡养老人,使老人们颐养天年,享受天伦之乐,这种精神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具有普遍的社会意义。不少有识之士大声呼吁:孝道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不管社会如何进步,社会文明如何发达,这种美德什么时候都不能丢。否则,就无异于大道废弃,纯朴破产,人心堕落,社会倒退。乌鸦尚有反哺(用口衔食喂其母)之孝;羊亦知有跪乳(小羊吃奶时要下跪在地上)之恩,更何况人乎?试想,父母既有养育之恩,更有数十年如一日的教诲,为人子女者,能不义无反顾予以回馈么?尤其当父母处于垂老之年、贫病交迫之际,不尽子女的孝道,能说得过去么?可惜,这些浅而易见的道理,过去是因受“左”倾思想的奚落、当今是因“金钱至上”而被迫“靠边”。因此,提倡并弘扬孝道,恢复它的本来面目,应该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基本内容来抓,切实让孝道文化这一传统文化在新的形势下得以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