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良玉教授曾在《南京大学学报》1993年第1期发表过一篇题为〈关于“五四”时期“问题与主义之争”的历史考辨〉的长篇论文,对长期以来流行于国内学界的对相关问题的解释体系和“几乎铁证如山”的结论1提出质疑。李文紧密联系新文化运动这一特殊的历史场景,通过对胡适〈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以及后续的〈三论〉、〈四论〉等文章写作背景的深入考察,和对文章文本的细致剖析,指出:(一)胡适写作〈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的主观动机与李大钊发表〈我的马克思主义观〉一文没有任何瓜葛;(二)胡适在这篇文章中所批评指责的“过激主义”不是“马克思主义”而是“无政府主义”(具体的代表人物是黄凌霜。胡适没有在文章中点明这一点,是鉴于当时无政府主义者正遭到当局的严厉镇压,胡适不愿给人以趁火打劫充当政府帮凶的印象);(三)胡适在这次争论中并未根本反对马克思主义。2笔者完全赞同李良玉教授的分析和论断。3
这里,笔者想着重就所谓“问题与主义之争”的另一位当事人──李大钊──当时的活动和思想作一些分析与说明,以进一步论证和阐述李良玉教授的上述观点。本文所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胡适〈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发表前后的李、胡关系;(二)李大钊〈再论问题与主义〉一文的立论主旨和争论的焦点;(三)“问题与主义之争”对李大钊思想发展的后续影响。
一
要想确切地判断“问题与主义”之争的性质和意义,首先要了解争论发生前后的李、胡关系。
维系李大钊与胡适关系的重要纽带是《新青年》杂志和新文化运动。
《新青年》是新文化运动的一面旗帜。1915年创刊以后,在它的周围逐渐形成一个数量庞大的新文化运动阵营群体。李大钊和胡适很早就成为该杂志的热心读者和撰稿人。1917年初,陈独秀就任北大文科学长,《新青年》的编辑出版工作由上海迁往北京,成为北大新派知识分子的同人刊物。几乎与此同时,胡适和李大钊也先后接受蔡元培的邀请,赴北大担任教职。此后,他们都积极参与《新青年》及其卫星刊物《新潮》和《每周评论》的各项事务,成为《新青年》群体的两个核心人物。
如果我们细致地分析一下北大《新青年》群体的成员构成和活动,不难发现,这个人数庞大的阵营实际上是由许多若隐若现的小圈子构成的。这些小圈子的形成大致与籍贯、党派渊源、师承关系、留学国别、学术研究领域和个性化的文学(艺术)审美趣味的差异等因素有关(后来《新青年》群体的逐步分化与此有很大的关联)。而据笔者的观察,李大钊和胡适恐怕是《新青年》阵营内部各个小圈子中间人际关系和思想情感最超脱的两位,因而他们在维系整个阵营群体的团结方面一直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他们的这种超脱,既与他们敦厚随和的个人性格有关,也与他们驳杂、多元的思想形态有关。就双方当时的思想形态而言,胡适主要站在自由主义和实验主义的立场上,以一种“宽容”的和经验理性的态度去看待当时国内外的各种社会思潮和政治主张,能够自觉地把“社会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包容在需要引介、研究的“新思潮”概念当中;李大钊早年深受近代西方自由主义“民主”、“宪政”观念的影响,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以后开始热衷于对社会主义学说和苏俄布尔甚维主义实践的引介。不过当时他对“社会主义”概念的理解主要以“进化论”和“互助论”为介质,将“平等”、“自由”、“博爱”看作其核心内涵;同时,他对所谓“阶级竞争”和“社会革命”的理解也被自觉地限制在“宪政”制度的框架之内。换言之,李大钊当时并不认为“社会主义”、“布尔甚维主义”的精神与“民主”、“宪政”的制度框架是不相兼容的(李大钊与一般传统的宪政主义者的不同之处在于,他似乎特别强调“劳工”和“妇女”这两个特殊社会群体的权益)。上述李、胡二人思想形态的多元性和相互兼容的特点,构成他们长期合作共事和共同致力于新文化运动的情感的和思想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