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3日政治局扩大会议确定的方针,中共中央于8月25日发表了《对目前时局的宣言》。《宣言》指出:“由于日本的投降,我全民族八年来所坚持的神圣的抗日战争,已经胜利地结束了!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也胜利结束了!在全中国与全世界,一个新的时期,和平建设的时期,已经来临了!”“中国共产党认为在这个新的历史时期中,我全民族面前的重大任务是:巩固国内团结,保证国内和平,实现民主,改善民生,以便在和平民主团结的基础上,实现全国的统一,建设独立自由与富强的新中国,并协同英美苏及一切盟邦巩固国际间的持久和平。”
为奠定国内和平建设的基础,《宣言》要求国民党政府立即实施六项紧急措施,即:1.承认中国解放区的民选政府和抗日军队,撤退包围与进攻解放区的军队,以便立即实现和平,避免内战。2.划定八路军、新四军及华南抗日纵队接受日军投降的地区,并给予他们以参加处置日军的一切工作的权利,以昭公允。3.严惩汉奸,解散伪军。4.公平合理的整编军队,办理复员,救济难胞,减轻赋税,以苏民困。5.承认各党派合法地位,取消一切妨碍人民集会结社言论出版自由的法令,取消特务机关,释放爱国政治犯。6.立即召开各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物的会议,商讨抗日结束后的各项重大问题,制定民主的施政纲领,结束训政,成立举国一致的民主的联合政府,并筹备自由无拘束的普选的国民大会。《宣言》最后声明:“我们愿意与中国国民党及其他民主党派,努力求得协议,以期各项紧急问题得到迅速的解决,并长期团结一致,彻底实现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我们必须坚持和平、民主、团结,为独立、自由与富强的新中国而奋斗。”
8月25日,中央政治局根据形势的发展,紧急决定派毛泽东、周恩来、王若飞为代表,一同飞赴重庆,与国民党谈判。
这次政治局扩大会议,正确地分析了抗日战争胜利以后急剧变化的国际国内形势,确定了争取和平、民主、团结,反对内战、独裁的方针。这一方针充分反映了人民的利益和愿望,适应了形势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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