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问题的严肃性,人常不能真切认识,因为真感此问题的人,他已无暇对此问题作思索,而能思索此问题的人,通常生活在此问题的外面。对此文的读者,我说他可能沦为乞丐,他或想此是不敬;或以为当不至此,此是一极少的可能性,可不在考虑之列;或想到那时再说,现在还是只享受我现在的生活,我亦不须对未来的我之遭遇负责,那是未来的我的事。但是这些想法,同依于人之未能面对真实人生。这些想法,都由于人自龟缩于暂时的安全,而想掩盖人生的真实。因为这些想法,并不能掩盖我们沦为乞丐之恐惧,而且正依于此恐惧,才有这些想法。然而此恐惧之存在,即同时展露此沦为乞丐之可能为一真实的可能。从一切人之恐惧沦为乞丐,而要尽量求保护他的财产,增加他的财产,即证明沦为乞丐的阴影,在一切人之旁,或在一切人心之下蠕动。人总是在向此阴影搏斗,又一手压住它,而不敢正视此阴影。能承担程伊川先生所讲「今日万锺,明日饿死,惟义所在」,是不客易的,能如孟子所讲「不忘在沟壑」的志士,是不容易的。二十多年来,我自己的物质生活,实际上是在中人以上。我总时时在试想,我如只在荒山旷野的三家村,教教几个小小蒙童,食淡衣粗又如何。我想像莫有什么难。而在实际上,仍当远较想像为难。至于我自问:如我真在饥寒交迫,以致我母亲弟妹皆病之际,又如何,则这些煎熬,便在想像中,亦承担不下。从这些地方,便证明了生存问题的严肃,证明人生之路之最简单最粗浅的第一步的艰难。
(三)在自然生命之流中与岸上之两面难
「死亡贫苦,人之大恶存焉。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人生之路之第二步的艰难,是男女之爱情:这亦是家家户户中最平常的事。但是这亦有其最深远奥秘而不可测的一面。人之需要爱情与人之要求生存,都是人之天性。而此天性的要求,都同不是先得我之同意,而赋与于我。人生下地,便带着这些要求来了,它们驱迫人生前进,使人自觉似有满足之的责任。但是人真有必须满足之的责任吗?亦真非满足之不可吗?这亦似不然。因为人可不结婚,或自动的断绝一切绮障。此亦如人之可自杀,皆见人之异于禽兽处。因而世间亦确有不要爱情亦不结婚的人。然而这事分明是艰难的。捱过青年,壮年怎样?捱过壮年,中年老年又怎样?临老入花丛,是可叹息,亦可同情的。这些要求,都从生命之深处涌出,不知自何处来。但它来了,就来了。人由父母男女之合而有生命,则人之生命之根柢,即是男女性。父母还有他的父母,直上去是无穷的父母,即无穷的男女性。我们每一人的生命之结胎,即是无穷的男女性之凝结。是谓天地之乾坤之道合而人出生。然而此乾坤道,才合又分。此凝结成的东西,只能具有其所由凝结成之男性或女性之一。所以人只能或为男或为女。而其为男或为女,则反乎其生命之结胎时,所根之男女性之凝结。生命之根柢为无穷男女性之凝结,而我们每一人又只能为男或女。此中,有我之性别,与我生命之根柢之先天的矛盾。此矛盾自然解消的道路,便是男索女,女索男。男女得其所索,人所生活之现实,与其生命根柢中之无限的男女性,有一遥相照映,人欢喜了。而宇宙之无限的生命之流,亦通过男女之得其所索,与他们自身生命之凝结所成之子孙,一直流下去了。人中除千万人之一二,天生而具神圣的品质,其心灵原与其自然生命有一疏离者外;人如决定不结婚,断绝一切男女关系,他即须与他之男女之欲作战,同时即与他生命根柢之无限的男女性作战,与天地的乾坤之道作战。否则即须与他之为男之性或为女之性作战。人在此,又如要想从无限的自然生命之流中,抽出身来而退居岸上。然而退不到岸上,便只有带着生命之流水,旁行歧出,成绝港枯潢。人此时便又如从自然生命之大树飘落的花果,须另觅国土,自植灵根,否则便只有乾枯憔悴。我们不能说断绝男女关系是不应当的,而且我认为这是人生最伟大庄严的事业之一。因为人于此敢与天地乾坤之道作战。此处见人之为一超自然的存在。凡人之自由意志自觉心所能真想的关于他自己的事,皆是应当而亦真实可能的。人能自拔于无限的自然生命之流之外,而退居岸上,或使从自然生命之大树飘落的花果,另觅国土,自植灵根。这不能不说是最伟大庄严的事业。宗教家、大哲人,及乡里中的无知识的人,同有对此人生之绝对贞洁的爱慕。但是这事真要作到家,须把自然生命之流之浩浩狂澜翻到底,直到伏羲画卦前。这当然是艰难的。
顺自然生命之流行的方向走,是比较容易。但是其中亦有无限的艰难。人们都知道失恋离婚的苦恼、男女暖昧关系、情杀及奸淫的罪恶。这些事,我们总是日日有所闻。这些事之所以有,其最深的根据,是每一人皆有与任何异性发生男女关系的可能,亦有失去其关系的可能。这一可能,都是直生根于人之存在之自身,故人之存在之自身,即涵具了此无穷苦恼与罪恶之根。又常言道,世间的怨偶比佳偶多,又据说怨偶之苦,「床第间的悲剧,是人生最大的悲剧」(托尔斯泰语)。这些苦恼、罪恶、悲剧,当我们幸居事外时,我们不求了解,亦不能真了解。而当其不幸居事内时,则只有忍泪承担,亦无法完全说出,使人了解。此中最关心的人,最亲切的同情安慰,亦透不到此中苦恼罪恶悲剧的核心。因为这是与唯一无二之个体生命不可分离的事。这是直接浸润个体生命之全体的苦酒,只有各人自咽自醉。而一切幸居事外的人,亦不过适逢居事外,他并不必能根绝忽居事内的可能。一切爱情之後,皆有失恋之可能。一切结婚之後,皆有离婚之可能。一切佳偶,皆有成怨偶之可能。只是可能性或大或小,但人总很难绝对根绝此可能。诚然一绝对互信之佳偶,赖无限之互信的精神力,可构成一永恒的心之环抱,而将上述之可能完全根绝。但是佳偶,或异地而长别离,或同心同居而不能百年偕老。纵得同心同居,百年偕老,亦很难同年同月同日死。则恩情似海的夫妇,到头来,终当撒手。在「昔日戏言身後事,今朝都到眼前来」时,「同穴杳冥何所望,他生缘会更难期」时,这中间的人生之悲痛寂寞艰难,还是只有人在身当其境,才能真正了解,而独自忍受的。怨偶,人或求离而不得,而佳偶则逝水流年,终有一日要被迫分离。你尽可以「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但是「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仍是一最後的真实。
(四)社会的精神生命之树,及飘零之果,与名位世间
人之求名位,与人之求生存,及求男女夫妇之爱,同是一最平凡而又极深奥的事。此可称为人生之路上第三步的艰难。在儿童时期,人所最感兴趣的事,是饮食。在青年时期,是男女爱情。在壮年以後,是名位。但人之好名位,只是人之望人赞美之心的推扩与延长。人之望人赞美之心,则当小孩在知道有他人时,便有了。当小孩喜欢人说他乖,怕看大人之怒目与厌恶之面色时,已是有一求人赞美心之流露了。一切希望名高一代、流芳千古,位居万人上的好名好位之心,不过是此小孩心理之推扩延长。我记得当我十四岁的时候,在中学读书。同学们都穿线袜,但是我父亲要我穿布袜,而我即怕人笑。此怕人笑之念,由何而生,即成了我当时最大的苦恼与疑惑。我当时并不觉线袜舒适,我相信父亲的话,穿布袜更经久。我已知佩服一特立独行的人。我责问我自己,难道对此极小的事,还不能特立独行?我记得一次从家中穿了布袜走到学校,有一点钟的路程。在此一点钟,我全部的思想,都在想人当特立独行的理由,目的就在尅服我之穿布袜而怕人笑一念。但是到了学校,全部失败了。这事与我当时之下棋怕输之事,即引起我对此种心理之毕竟由何而来的反省。至少有一二年间,都时有此问题在心中。
当时我的答案,其大意同後来所想的在原则上并无分别。即人恒要求人承认我之所为是好的,或要求我之所为为他人承认是好的。这中间见一人与我之不可分的精神系带。但是我後来同时知道,此中尚有种种复杂的人心问题与价值问题。我之一些意见,已另见于上论人生中之毁誉现象一文中。而我现在特要说的,则是人之「要求他人之承认其所为是好的」之心理,虽亦是出自人之天性,但是此天性之赋于我,仍不是我所先要求,我亦不是必然须服从此天性的。因为在当我是而人非时,我可自觉应当特立独行,而不必顾他人之赞否与毁誉的。顺此下去,我之一切思想行为人格之本身价值,是不受他人之毁誉而增损的。因而一个人之在社会上,是否有名有位,纯为我外在的事。人当行其心之所安,遁世不见知而无悔,这才见我之为我之无上的尊严。这个道理,我後来全了解了。然而真要做到这一步,却又是一人生的极大的艰难。因为真要作到此事,我们必需假想,在世间一切人以至最亲近的人,都骂你,诋毁你,侮辱你,咒咀你的时候,怎么办?在一般的情形之下,总不至一切人都如此待我,即总有些人拿正常的面色对我,或多多少少还有人赞美我,承认我的。但是如在审判之下,我为千夫所指,儿子清算我,父母妻子朋友亦清算我,这时我试设身处地一想,毕竟怎么办?这就难了。这难处是,在这时一个人的精神,同一切人的精神都分离了,成了一绝对孤独寂寞,而又自觉其绝对孤独寂寞,兼自觉为无数他人精神的压迫下之被舍弃者。
独身不婚的人,如从自然生命之树上脱离的果子。如此之被舍弃的人,则是从社会的精神生命之树上,被抛掷而脱离的果子。***知此为人生最大的苦痛,故以之虐待他们不喜欢的人。但是我们自己如身当其境,又将如何?这是耶稣被徒弟出卖、被徒弟所不认识,而上十字架前的心境。这是人之精神之失去一切人的精神之滋养,而绝对飘零之时。然而精神之果,必须得滋养。因为精神的周围,不能是只有无限的冷酷与荒漠。这时除了上帝降临说,你是我的爱子,人生毕竟无路可走。人之精神,只有在飘零中死亡。然而人真要特立独行,便必须预备承担此一考验。这事之艰难,是不必多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