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一元一国学网 > 经典精选 > 古文典籍 >

读《左传》随笔(2)

2009-05-16 11:57
来源:一元一国学网 作者:顾宏俊
春秋战国时代,诸侯间经常互相“质子”,即把儿子质押给盟国,作为一种守约的保证,这种取信的方式,在平等的条件下,质子是相互的,更多的时候则

春秋战国时代,诸侯间经常互相“质子”,即把儿子质押给盟国,作为一种守约的保证,这种取信的方式,在平等的条件下,质子是相互的,更多的时候则是因为有求于人,质子就成了单方面的行为。《战国策》中有一篇《触詟说赵太后》,讲的就是秦攻赵,赵国的老臣触詟为老太太讲了一番“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希望她能让长安君当质子以便“有功于国”,否则,“长安君何以自托于赵”?做质子对国家是一种贡献,这是无疑的,王储必须有功于国,才能继承大统,这也是进步的观念。

质子在当时是一种契约行为,双方约定,比方上面周太子狐、郑公子忽,怕得就是随便质个什么“干儿子”,到时不管用。楚汉相争时,项羽在彭城大破汉军,“乃取汉王父母妻子于沛,置之军中以为质”(《史记·高祖本纪》)。没有约定就取人家父母妻子,这就有点像今天歹徒劫持人质了。项羽后来要拿烹刘老太爷要挟刘邦,刘邦满不在乎,说:“咱哥俩拜过把子,我老爹就是你老爹,你想把咱老爹炸成美味家乡鸡还是炖成广东汤?到时别忘了分我一杯哦.”把项羽气得直打嗝。

质子取信在后代仍然存在,只不过不那么明确指此人为质子,而是通过政治婚姻,让我们看到了一点历史的进步。汉唐皆有公主和亲之事,实质上也就是把女儿作为人质交换边境的安宁,只是形式上比直接索要人质文明多了。可一旦时机成熟了,这仗还是得打的。看电视剧《康熙王朝》,康熙把女儿嫁给了噶尔丹,但最后老丈人还是灭了亲女婿。诚如左氏所言:“信不由中,质无益也。”

相关文章推荐:

1、闲读《左传》之石碏大义灭亲

2、春秋大义:读《左传》

3、母子反目,兄弟成仇:闲读《郑伯克段于鄢》

4、知微辨清浊:读《季札观周乐》

5、片言左传之——晋文公重耳

(责任编辑:本善)

视频
图片
合作单位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合作伙伴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隐私保护 | 免责条款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 2002-2025 YIYUANYI.ORG,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06017733号 ICP/SP:鄂 B2-20100159
本网站由湖北谦顺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 公益热线:027--87528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