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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想看到活生生的人:读《刺客列传》(3)

2009-05-19 10:58
来源:一元一国学网 作者:赵月斌
在我看来,赵襄子对豫让有过一次不杀之恩,并夸他为义人、贤人,也算得一位知己,他若杀了赵襄子,便是不义之人,若归属赵襄子,亦是不义之人,报

在我看来,赵襄子对豫让有过一次不杀之恩,并夸他为义人、贤人,也算得一位知己,他若杀了赵襄子,便是不义之人,若归属赵襄子,亦是不义之人,报恩与报仇拧在一起,可见,无论他怎么做都有悖于“士”的标准,那么他为什么还要继续行刺?在赵襄子看来,豫让有一次行刺的表现就足够了,自己有了一次宽宏大量的表示也足够了:“子之为智伯,名既成矣”,“寡人赦子,亦已足矣”。所以当豫让再次行刺时,赵襄子便有些不耐烦了,他当然不会想到豫让也有他的苦衷,他不知道正是他的所谓宽赦,把豫让推进了复仇的牛角尖,作为一名刺客,豫让只能把行刺进行到底。

豫让再次行刺的结果注定了要“失败”,且看他临终前的慷慨陈辞:“臣闻明主不掩人之美,而忠臣有死名之义。前君已宽赦臣,天下莫不称君之贤。今日之事,臣固伏诛,然顾请君之衣而击之,焉以致报仇之意,则虽死不恨。非所敢望也,敢布腹心!”人是杀不了了,于是退而求其次,要杀人家的衣服,且是“拔剑三跃而击之”,在这一刻,行为艺术家豫让的行为艺术达到高潮,从形式上完成了他的“死士”之旅。即便这样,赵襄子还“大义之”。他自杀了,赵国志士还“皆为涕泣”。由此可见,豫让的行为艺术没有确实达到了预期效果,要是拿到现在,他的这一表演肯定没有市场,不光引人发笑,还会有人骂他傻B。

豫让,可能是最早为行为艺术献身的人,这位行为艺术的先驱,以他的死完成了对“义”的诠释。

四、聂政:为杀而杀   

豫让是“为知己者死”,聂政是“为知己者用”。豫让视智伯为知己,是因为知伯给他“国士”的待遇,那么聂政是因为什么引严仲子为知己的呢?简单地说,就是因为金钱,因为素不相识的严仲子不远千里给他送来了“黄金百溢”。从这点看,这两位同时代的刺客倒有共通之处。

我这样说也许有点俗,也有点损,事实上人家聂政并没有收下严仲子送来的钱,单从这一点看,他的风格要比我们当代的某些漫天要价的杀手高多了,人心不古由此可见一斑。既然聂政没被收买,为什么还要铤而走险,走上替人行刺的不归路呢?因为严仲子发掘并放大了他的人生价值。聂政本来就是一个在逃的杀人犯,一个“降志辱身”混迹于市井的屠夫,忽一日有人上门拜望/送礼,还夸他“义甚高”,怎么不令他受宠若惊?虽然聂政当时并未慷慨应允,而是以老母需奉养为由,推说“政身未敢许人也”,但是内心深处已被严仲子征服。所以,当老母辞世后,聂政立刻找到严仲子门上,主动要求“为知己者用”。原来严仲子是从两个方面打动了这位勇敢之士:一严仲子乃“诸侯卿相”,却能礼贤下士,亲自拜会一个小小的屠夫;二是因为聂政“未有大功可以称者”,严仲子却能亲自送上黄金百溢,真乃“深知政也”。“夫贤者以感忿睚眦之意而亲信穷僻之人”,聂政从精神上得到了极大满足,既然人家这样看得起他,他还有什么理由拒绝?“仲子所欲报仇者为谁?请得从事焉!”——你的仇人是谁?让我去干掉他!不问缘由,不问善恶,只问是谁,只管去杀,这就是知己之用!

就因为人家给他戴了个高帽子,屠者聂政就豁出了身家性命,甘愿为之献身,这样的刺客与屠夫何异?人家明明就是冲着你是亡命之徒来找你的,人家明明就是来收买你的生命的,为什么你还感激涕零,把那不怀好意的人视为知己,视为恩人?难道这样的杀手脑子里都缺水?难道真的像武侠小说写的那样,杀手们只是为杀人活着?

五、荆轲:谁是英雄?   

五刺客中,荆轲是最后一位,也是最出名的一位。虽然他失败了,却被看作失败的英雄,荣耀身后两千年。先前只知道那“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悲壮,知道他与秦王拼死逐斗时的激烈,而读过《史记》,才知道了荆轲些许底细,才知道在未成英雄之前,荆轲不过是一个挂剑游荡的投机分子。在榆次,蓋聂一瞪眼就把他吓跑了;在邯郸,鲁句践一声怒叱他就“嘿而逃去”;只是到了燕国,这位“逃跑大侠”才算找到了感觉,和杀狗的屠夫及乐手高渐离交上了朋友,成天和他们喝酒耍闹。“酒酣以往,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于市中,相乐也,已而相泣,旁若无人者。”这就是荆卿,接着太史公话锋一转,又说他虽然爱喝酒,但为人“沈深好书”,有点像知识分子,在各诸侯国游历时,结交的都是些“贤豪长者”,燕国处士田光先生也对荆卿另眼相看(“善待之”),认为他“非庸人也”。

做完以上铺垫后,太史公又开始铺陈荆轲这一人才浮出水面的过程。虽然荆轲非同一般,也只是“圈内”知名人士,如果不是燕太丹“求为报秦王者”(谁让他“遇太子丹不善”呢),荆卿就不可能成为名载史籍的荆轲。太子丹求问太傅鞠武,鞠武向他引荐田光先生,田光先生又向他推荐荆轲——田光“自杀以激荆卿”——荆轲还未出场,已先担上一条人命,他还有什么理由退却?可是当太子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后,荆轲却说:“此国之大事也,臣驽下,恐不足任使。”这话说得够谦虚,也够委婉,然而太子已看准了他,所以“前顿首,固请毋让,然后许诺”——许什么诺?当然是给他好处,把他尊为“上卿”,让他住在“上舍”,“太子日照门下,供太牢具,异物间进,车骑美女恣荆轲所欲,以顺适其意。” 为了让荆轲死心塌地地为自己卖命,太子丹确是伺候得毕恭毕敬体贴入微。太史公把个“恣”字用得太毒,试想荆卿定然是风光透顶,得意得一塌糊涂,有些人一辈子想也不敢想的幸福生活,他就这样轻易得到了,“人生得意须尽欢”,这样死而无憾了……谁知时间长了,荆轲竟一点也不自觉,“未有行意”,于是太子急了,便拐弯抹角地提醒荆轲:秦兵马上就要渡过易水,就算我想继续好好侍奉,恐怕也不可能了。荆轲当然会意,天下没有没免费的午餐,哪能白吃人家的,白“恣”一番呢。于是提出要借在燕国避难的秦将樊於期的人头用用——樊於期也是刚烈之士,二话没说就把自己的头割了——荆轲还没出发,便又背了一条人命。之后易水送别,其间又见细处:荆轲想等一个人同行,太子却疑他反悔,便要先派副手秦舞阳先行,这下把荆轲气坏了,你当我害怕了?这一去本来就凶多吉少,我只所以迟迟不走,是因为要等一个可以联手的同仁。既然太子这样说,那咱们就诀别吧!

与他的刺客前辈们相比,荆轲称得上一个理智冷静的人,比起聂政来,他要现实得多,聂政拒收“百金”,直做杀手,荆轲则是来者不拒,尽享人间欢乐,聂政是因精神上的满足为知己而死,荆轲是因肉体上的满足为主顾而死,这样一比似乎显得荆轲庸俗了,不过对于一个杀手来说,不能不说是一种明智的选择。

……

结语  

对这五位刺客,司马贞在《史记索隐》中分别评价说:“曹沫盟柯,返鲁侵地。专诸进炙,定吴篡位。彰弟哭市,报主涂厕。刎颈申冤,操袖行事。暴秦夺魄,懦夫增气。”刺客们有实际收益,比如收复国土、夺得政权、报仇雪恨;也有精神收益,比如形式上的复仇、虽败犹荣的反抗。可见,唐人司马贞注重的是刺杀行动带来的直接或间接效益。

那么,司马迁又是怎么“曰”的呢?《太史公自序》曰:“曹子匕首,鲁获其田,齐明其信;豫让义不为二心。”《刺客列传》结尾曰:“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让太史公念念不忘的正是一个“义”字,无论这“义”是谁发明的,无论这“义”的结局如何,只要目的明确,就是政治正确,因其大义凛然、义无所顾、至死不渝,所以值得推许。可见他所看重的还是刺客的“精神魅力”,所谓“士为知己者死”,刺客的职业精神便是勇于抛头颅洒热血敢于肝脑涂地,如此,便可慷慨赴死,功德圆满。古代刺客就是这样用冷兵器和生命写出了他们的英雄史。

如今,当我们着手塑造新人物、书写新精神时,难道还要借用枪炮和埋在骨子里的那一股毁灭的力量吗?

不要把刺客、杀手涂抹成“英雄”,不要把正义绑架到革命的祭台上,在这个充满神话的世界里,我只想看到更多的活生生的人。

(责任编辑: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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