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秦朝之所失
1﹑“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秦朝在统一法令的同时,实行严刑峻法,轻罪重刑,“秦王怀贪鄙之心,行自奋之智,不信功臣,不亲士民,废王道而立私爱,焚文书而酷刑法,先诈力而后仁义,以暴虐为天下始。”在刑罚上规定了笞﹑徒﹑流﹑肉﹑死﹑羞辱﹑经济﹑株连刑,而且法自君出。可以说陈涉的“斩木为兵,揭竿为旗,天下云集响应,赢粮而景从”反映的即是严刑峻法后的君逼臣反,臣不得不反。在秦《法律答问》和《徭律》中可见已征发徭役而迟延的,徭役者和宦吏都要受到处罚。于是出现了不反即死,反亦是死的主观意识。最终“山东豪杰遂并起而亡秦族矣。”由此可见,秦朝最大的过失不是在于经济不发达,军事科技不强胜,而是在于仁义不施。
2﹑焚书坑儒,灭百家之言。虽然这种做法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统思想,奴化被统治者,以维护秦族统治。但秦朝通过刑法手段以保证该目的的实现,以致于出现将“偶语读书,以古非今”看作是危害皇权罪如此靡天大罪。并最终出现“非无深谋远虑知化之士也,然所以不敢尽忠指过者,秦俗多忌讳之禁也,——忠言未卒于口而身糜没矣。”“故使天下之士倾耳而听,重足而立,阖口而不言。”从微观方面来看,这种愚民政策钳制了人民的思想,堵塞了谏言之道路,证实了“是以三主失道,而忠臣不谏,智士不谋也。”的看法。从宏观上看,此种制度对于春秋战国时期的乱世是有积极作用的,而对于新一统的秦王朝则显然不合适。这也因此成为冶乱世用重典,治新世用轻典,治平世用中典理论的例证。
3﹑好大喜功,修筑豪华宫殿﹑陵墓﹑大型工程。“坏宗庙与民,更始作阿房之宫。”至此,“百姓困穷,而主不收恤。”“是以陈涉不用汤、武之贤,不借公侯之尊,奋臂于大泽,而天下响应。”同时实施诸如阿房宫﹑长城﹑秦皇陵等大型工程,不仅需要投入无数的财力,也需要驾御百万计的民夫。而人民在施工中又受到严厉的对待,这也为天下响应起义起到了推进作用。
4﹑“赏罚不当,赋敛无度。”严酷的遥役再加之沉重的赋税,使得“天下多事,吏不能纪;百姓因穷,而主不收恤。”“然后奸伪并起,而上下相遁;蒙罪者众,刑戮相望于道,而天下苦之。”“自群卿以下至于众庶,人怀自危之心,亲处穷苦之实,咸不安其位,故易动也。”贾谊认为秦之严刑酷法加上阿房之宫和赋敛无度﹑赏罚不当构成了“仁义不施”的主要表现,这和他作为西汉初年的攻客的历史地位是分不开的。这其中也体现了通过论秦之过失而提出与民休息,轻徭薄赋的政治主张。当然,这一论断事实上也是客观恰当的。
5﹑“秦王怀贪鄙之心;二世有庸主之行;子婴孤立无亲,危弱无辅。”三代帝王之过,共同造就了秦短命而亡的结局。倘若他们能“任忠贤,臣主一心而忧海内之患,缟素而正先帝之过;裂地分民以封功臣之后,建国立君以礼天下;虚囹圄而免刑戮,去收孥污秽之罪,使各反其乡里;发仓廪,散财币,以振孤独穷困之士;轻赋少事,以佐百姓之急;约法省刑,以持其后,使天下之人皆得自新,更节修行,各慎其身;塞万民之望,而以盛德与天下,天下息矣。”这从反面论证了秦之过在于仁义未失,因此“秦本末并失,故不能长”。
贾谊之著《过秦论》,直接目的自然是希望表达其政治主张。但在其文中提及的过失观实则已成为千古以来以史为鉴的经典,他提醒历代统治者仁义不施,则攻守之势将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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