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资治通鉴》的这段文字中,申不害的“知”和“行”发生了分离。他一方面推行治国之术,在全社会范围内建立统一的规则,另一方面,当人情世故面临到他自己身上时,也也会不由自主地违反起自己所主张的观点来,所以招致了韩昭侯的非议。可见,在申不害这里,“知”和“行”是分裂的。
中国文化是一种“轻知重行”的世俗文化,强调道德实践的重要性。尽管中国文化中的“知行关系”也有从认识论方面来阐述的,比如墨子,但毕竟没有形成主流,因为中国文化向来注重的是道德实践,而非改造自然界,满足物质利益的功利实践。正因为此,“知行合一”才有着市场,并逐渐成为了文化中的主流。在这里,所谓“知”,不过是“致良知”,是对内心中对“大体”的体认,从而上升为一种道德实践上的自觉。所以,知和行是统一的,须臾不可分离。这种观点和苏格拉底的观点思路是一致的:一个人之所以作恶,只是不知道善是什么,一旦知道了“善”,恶行自然就会停止。知道什么是“善”而不去行善,简直就是不可思议。正如王阳明所说: “知之真切笃实处。既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知行工夫,本不可离。只为后世学者分作两截用功,先却知、行本体,故有合一并进之说,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足谓之知。”“知之所发处,便是行,一念不善,便是恶行。” 于是,特殊的实践要求将“知”和“行”的关系提上了日程,并成为中国思想史上经常争论的焦点。
我在解读《资治通鉴》的时候,将中国文化定位为“仁”与“智”的纠缠。其实,这只是一个角度,一个视野,对之可以从各个方面加以阐发和论述。在知行关系上,“仁”和“智”的纠缠,就表现为“知”和“行”的混淆。“知”是理性的一种运作,无论是认识论意义上的认知,而是道德实践上的体认,都是一种理性的表达。这里,虽然个人的历史性和私人情感仍然还起着作用,但相对而言,对于纯粹的“认知”而言,“个人”往往是不在场的。但“行”却是纯粹属于“个人”的,过于私人化的东西,他不仅受到“认知”的影响,还受人的出身、信仰、情感等个人化因素的制约,可以说是完全私人化的。
一个人可能能对“道德”有着非常深刻的见解,但他在现实生活中很可能确是一个十足的流氓。这种现象是相当普遍的,我们不会因此而感到诧异。上面的申不害,在国家治理和群体实践方面才华横溢,但落实到自己身上,却很难能坚持自己的观点,将“知”和“行”统一起来,结合起来。培根,是我们所熟悉的哲学家,写下了很多优美的散文,表达了其对爱情、人生、社会的很多深刻的见解,但我们哪里知道,他在现实生活中是一个十足的流氓;海德格尔是德国著名的大哲学家,但在二战期间却因为支持纳粹为他的一生打下了难以抹平的污痕;维特根斯坦尽管二十几岁就成名了,但他是一个同性恋;法国哲学家福柯死于艾滋病,叔本华去过妓院;尼采变态度追求过一个姑娘。如此等等,都是一个人的私生活,是其个人的价值选择和人生追求,我们没必要将其的生活和个人的实践同其学说联系在一起,不能因为康德对爱情有过深刻的分析,就因此而认定其在现实生活中是一个谈恋爱的高手。如此等等,只要我们略加动脑子分析分析,就会慢慢体会到“知”和“行”之间其实并不存在天然的过渡和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