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复笔,有点儿貌像“活笔”、“侧笔”,但也不一样。这确实需要多费些笔墨申解,因为若欲懂得中国文学艺术,忽视这些是不行的。
“活笔”是针对“死笔”而言,“侧笔”是针对“正笔”而言的。死笔者,就是要说山只合用“山”字,连个“远岫”、“遥岑”都不会用的。“正笔”者,如要说树高,则一只会说“这棵大树长得真高”,而不知道还可以改说蔽日参天,拿云攫月;也不能构想一句“登到三层楼上仰望,还看不到那顶枝伸到何处”。所以活与侧,只是“一样话,百样说”的方式问题,而不涉于涵义的单复的实指问题。“复笔”与此,即不雷同了。这仍然可以回到已举的比喻:“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貌似双面,实为一边:只为度陈仓,修栈道是烟幕而已。但“手挥五弦,目送归鸿”则与此大异:“弹琴的高士并非一心只看大雁,手中弹奏只是漠不经心”,不是的,他是曲音与意想两面都“到”的,都高妙超逸为常俗所难及的。正如钟子期听俞伯牙弹琴,深知其巍巍乎洋洋乎志在高山,志在流水,并非是说弹出的每个音阶就都在“说”高山或流水,更不是说他弹的连个曲调也没有或也不是。并非此义。盖即使不深明其志之所在,只听那琴音,它还是自为曲调,美音可赏的。这似乎更接近于“写此而注彼”的本旨。这确乎是一种用笔的妙手,也是文心的奇境。但世上有了俞伯牙,就有个钟子期。有了个曹雪芹,就有个戚蓼生。倘非钟、戚,俞、曹势必千载之下亦无知者。所以这又不是什么概叹“士”与“知己”的有无离合,而是要说明在中华这方大地上孕育产生的文学艺术,其自身特色是不在表皮上“浮”着的,一眼可以“看到底”的浅薄的不禁咀含的东西;它深厚有味,往往需要领悟到几个层次。中国的诗,乐,书,画,莫不如是。
雪芹在第二十四回中写了卜世仁与倪二的一段故事,毫无疑问,在“这儿”是为了写贾芸谋求在荣府的一个差使而遭到的“炎凉世态”(书的开头交代过,《石头记》要写的乃是“离合悲欢,炎凉世态”的一部小说),他本人的聪明精干,茹苦孝亲,以及荣府的权威势利。可是,人们只看到“这儿”,总难想到:写这个是为了后半部中荣府事败,贾芸为了搭救凤姐与宝玉于惨境,曾大大得力于醉金刚倪二等这些心性义侠的“市井”小人物——所谓“注彼”者,那“彼”都在后面呢,全出读者斯时只见他“写此”的一切想象之外!
又如仍以贾芸为例。也在第二十四回,他以宝玉的戏言为机缘,趁假装真,“认”了“父亲”,因此还得到宝玉的一句话,说他可到园中去看宝玉,以便谈会,戒其勿与一般下流俗人相近。贾芸因此到外书房求见等候,第一次“失败”了——却认识了红玉(小红)。第二次成功了,进入怡红院,得到宝玉的接待,袭人亲自奉茶,目击屋室之精美绝伦,宝玉之尊贵娇养。这在全书,一个园外男性,能被“写进”怡红院,除了医生大夫,绝无此事。这真是一个极触目的特例!费了很大事,倒是写到“入院”了,然而却又没有什么真“内容”,不过谈说谁家的丫鬟好,戏子好……,不久,宝玉就有倦色,机伶的芸哥儿就起身作辞了……
这都为了什么?这究竟是否闲文赘笔——甚至是“败笔”?我们应如何理解与赏会雪芹的文心匠意?
第一,在“这儿”,是自从贾政视察(今之“验收”是也)园子工程之后,此方是第一次实写怡红院——贾政看到的,止是个“房框子”死物,贾芸见的才是“生活”真相。写恰红院,从一个“外来人”目中意中下笔,正如写凤姐所居,也是从一个外来人(刘姥姥)目中意中下笔是同一机抒,同一用意。看“这儿”,已是目眩神迷,如入天宫仙府,令人惊叹——倒不一定就是“羡慕”。但雪芹的这“写此”,却是为了后文的“注彼”,迨到宝玉落难,贫困至极,无衣食,无宿处(传闻是住在打更的更夫或叫花子的“鸡毛房”),是为了写贾芸那时去救宝玉时,目中所见,心中所想,是与他到达怡红院时形成怎样的口不能言、目不忍睹的对比!
因提贾芸,还有第三例可举。
第三十六回,书到“四九”之数,是《红楼》艺术的一大节奏点,从此才展开了“诗格局”的结构脉络。诗社的主要起因人物有二:一是探春起意,二是贾芸启题,这才构成的海棠诗社。海棠是全书一大主题者由此点醒。而海棠由何而来?却又是贾芸。忽然送来孝敬宝玉的。为什么不是别人送花来?送花为什么非送海棠不可?笔笔寓有深意,亦即处处还是写此而注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