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红楼》文化有“三纲”
曹雪芹的《红楼梦》并非“三角恋爱的悲剧故事”。我个人以为,它是中华的唯一的一部真正当得起“文化小说”之称的伟著。因此我提出“《红楼》文化”这个命题。《红楼》文化包罗万象(有人称之为“百科全书”,殆即此义),但那位伟大的特异天才作家雪芹大师却又绝不是为了“摆摊子”,开“展览会”,炫耀“家珍”。他也有“核心”,有干有枝,有纲有目,这就又是我在标题中提出“三纲”的原由。
若问三纲皆是何者?那当然不会是“三纲五常”的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红楼》文化之三纲:一曰玉,二曰红,三曰情。常言:提纲掣领。若能把握上列三纲,庶几可以读懂雪芹的真《红楼梦》了。
先讲玉纲。
雪芹之书,原本定名为《石头记》。这块石头,经女娲炼后,通了灵性——即石本冥顽无知之物,灵性则具有了感知能力,能感受,能思索,能领悟,能表达,此之谓灵性。此一灵石,后又幻化为玉,此玉投胎入世,衔玉而生——故名之曰“宝玉”。宝玉才是一部《石头记》的真主角。一切人、物、事、境,皆围绕他而出现,而展示,而活动,而变化,……一句话,而构成全部书文。
如此说来,玉若非《红楼》文化之第一纲,那什么才够第一纲的资格呢?
次讲红纲。
《石头记》第五回,宝玉神游幻境,饮“千红一窟”茶,喝“万艳同杯”酒,聆《红楼梦曲》十二支——全书一大关目,故尔《石头记》又名《红楼梦》。在此书中,主人公宝玉所居名曰“怡红院”,他平生有个“爱红的毛病”,而雪芹撰写此书,所居之处也名为“悼红轩”。
如此说来,“红”非《红楼》文化之第二纲而何哉?
后讲情纲。
雪芹在开卷不久,即大书一句:“此书大旨谈情。”石头投胎,乃是适值一种机缘:有一批“情鬼”下凡历劫,它才被“夹带”在内,一同落入红尘的。所以《红楼梦曲》引子的劈头一句就是“开辞鸿濛,谁为情种?”甲戌本卷首题诗,也说“漫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红”与“情”对仗,叫做“借对”,因为情字内有“青”也。诗圣杜甫有“步月清宵”、“看云白日”之对,正是佳例。)须知,那情痴情种,不是别个,正指宝玉与雪芹。
由此可见,“情”为又一纲,断乎不误。
我先将三纲列明,方好逐条讲它们的意义与价值,境界与韵味。我们应当理解,雪芹为何这等地重玉、重红、重情。对此如无所究心措意,即以为能读《红楼》,讲红学,那就是一种空想与妄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