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一元一国学网 > 经典精选 > 名著名作 >

周汝昌红楼梦艺术:《红楼》文化有“三纲”(3)

2010-01-16 15:58
来源:国学导航 作者:周汝昌
说到此处,我正好点醒一句:红楼,红楼,人人口中会说红楼,但问他,此楼为何而非“红”不可?就未必答得上来了。 昔人爱举白居易的“红楼富家女”

说到此处,我正好点醒一句:红楼,红楼,人人口中会说红楼,但问他,此楼为何而非“红”不可?就未必答得上来了。

昔人爱举白居易的“红楼富家女”之句来作解说,我则喜引晚唐韦庄的诗,比白居易的诗有味得多——

长安春色本无主,古来尽属红楼女。美人情易伤,暗上红楼立。

明白了这些文化关联,才会领略雪芹所用“红楼梦”三字的本旨以及他的文心匠意。

好了,由韦庄的佳句正又引出一个“情”字来了。

情是什么?不必到字书词典里去查“定义”“界说”。此字从“心”从“青”而造。中华语文的心,与西医的“心脏”不同,它管的是感情的事。而感情亦即人的灵性的重要构成部分。再者,凡从“青”的字,都表最精华的涵义,“精”本来之精,又喻人之精。“睛”乃目之精。“清”,乃水之精。“晴”,乃日之精。“倩”“靓”,也都表示精神所生之美。那么,我不妨给“情”下个新定义:“情,人之灵性的精华也。”

在中华文学中,“情”是内心,与外物、外境相对而言。现代的话,略如主观、客观之别。但在雪芹此书而言,“情”尤其特指人对人的感情,有点像时下说的“人际关系”。

在中国小说范围所用术语中,有一个叫做“言情小说”。这原是相对“讲史”、“志怪”、“传奇”等等名目而言的,后世却把它狭隘化了,将“言情”解得如同西方的“恋爱小说”了。

那么,雪芹所写,所谓“大旨谈情”,是否是“男女爱情”呢?不就是“宝黛爱情悲剧”吗?这有何疑可辩?

答曰:不是,不是。

我提请你注意:二十年代鲁迅首创《中国小说史略》时,他将第二十四章整个儿专给了《红楼梦》,而其标题,不但不是“爱情小说”,连“言情”也不是——用的却是“人情小说”!

这道理安在?请你深细体会参悟。

上文讲“红”时,已引及了宝玉在幻境饮的茶酒是“干红一窟”、“万艳同杯”,百年前刘鹗作《老残游记》,在自序中早已解明:雪芹之大痛深悲,乃是为“千红”一哭,为“万艳”同悲。刘先生是了不起的明眼慧心之人。

既然如此,雪芹写书的动机与目的,绝不会是单为了一男一女之间的“爱情”的“小悲剧”(鲁迅语也)。他是为“普天下女子”(金圣叹语式也)痛哭,为她们的不幸而流泪,为她们的命运而悲愤。

合作单位
  • 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
  • 文化部
  • 教育部
  • 中国文联
  • 中国社会科学
  • 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
  • 高等教育研究
  • 孔子学院
  • 孔教学院
  • 孔圣堂
  • 大同书院
  • 问津书院
  • 中国文明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合作支持 | 网站地图 | 网站律师 | 隐私条款 | 感谢表彰 | 在线投稿
2006-2019 湖北一元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鄂ICP备10021768号-6 鄂公网安备 42018502000595号
本网站由湖北谦顺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 公益热线:027--87528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