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摔倒,旁观者不敢相扶 2008年8月21日,李凯强因毫不犹豫地扶起摔倒在地的老太太而被老太太强说是他撞伤了她!随即,被法院传票判决赔偿对方7.9万元。 这种典型的“碰瓷”案件,一下子让很多人对这个社会失去了“信任”,于是出现了一系列令人心冷的场段,诸如以下一例: 一位八旬老人突然倒在闹市区,很多好心人都想方设法帮助老人。有帮忙打急救电话的大姐,有递出羽绒衣的商店店员,还有在老人不愿去医院而让老人进店休息的老板,众人报警相助却不敢扶……更在这些人施援手的同时,现场也有人“善意”提醒,“别去扶他,当心赖上你,到时后悔都来不及了”。 无疑,郑州“李凯强”案加剧道德诚信危机,然而,经过媒体渲染后,甚至夸大了这种诚信危机。诚然,李凯强在做好事以后遭遇索赔,这种做好事都还要考虑种种可能不妙的后果,帮了人还可能搭上名利俱损的危险,好心得不到好报的情况,确实会让做好事者“心有戚戚焉”。但是,如果所有人都因此而拒绝帮助扶人,见义不为,漠视别人的困难,看到他人摔倒,当麻木的看客又会导致怎样的一种后果?这将会形成更可怕的恶性循环。因为每一个完整的家庭都有老人和孩子,假如那位摔倒的老人是你的长辈,而在你的长辈摔伤的时候却没有人扶起,以致出现悲剧,你会怎样看待整个事件。 一个真实的例子,2009年12月6日上午,家住杭州紫阳街道大狮子巷62岁的丁大伯,上街后再也没能回到家里。中午12点左右,在靠近中山路的积善坊巷,患有冠心病的丁大伯突然一头栽倒不省人事,面对倒地的老人,居然没人敢碰一下,后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对于这一类悲剧,好一点的会抱怨一下,然后反思一下,觉得如果下次自己遇见这类事件一定不会让悲剧发生。而也不排除“愤青”一类的人,觉得我的长辈遭受如此“待遇”,凭什么要我对别人好?长此以往,这种冷漠,只会让更多的人受伤。所以,这种冷漠最终让我们受到伤害,只有热情助人才会给我们温暖与力量。 美德应该是很纯粹的。笔者也以为,勇敢的中国人也不会因为一块美玉上出现一点瑕疵而怀疑整块玉的完美。就像一个人,人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一个人尚且都有很多的缺点,又何必苛责泱泱大国里的一些“尘垢”?也只有这些形形色色的“好人”与“坏人”的存在,才能组成社会的万花筒。所以,纵然有一些不和谐的事件,需要群起而声讨之,但也不能因此而群体性的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的错误,从此对社会不再信任,对别人不敢施与帮助。因为,一两件这样的事,一两个这样的人的存在,并不能代表整个社会,我们不能因此对整个社会产生怀疑。不要忘记,你也是社会的一员。对整个社会怀疑,其实也就是告诉别人,你们也都来怀疑我吧! 所以,笔者认为,关于“面对老人摔倒是否帮扶”的拷问,还是要学会多一些理性的包容与帮助,拿出中国传统里的见利思义的气魄。因为天日昭昭,公道自在人心。诸如李凯强案和彭宇案,大家都能够站出来为正义辩护,也无不说明,社会的整体趋势还是正义占优的,所以,要乐于助人更要勇于助人! (责任编辑:七月未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