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用笔之“气”
关于用笔,古往今来也有许多的著名论述,如:“每秉笔必在圆正,气力纵横重轻,凝神静虚。”(欧阳询《传授诀》)讲求用笔过程中 的“气力”,“用笔之势,特须藏锋,锋若不藏,字见有病。”(徐浩《论书》)。“使其藏锋,画乃沉着”(颜真卿《述张长史笔法十二意》),注意的也是笔画之中的不散之气,使气聚于其中,至于捺画,则是一泻千里的气势。 总之,在运笔之中也总不离恢宏蕴动的“气”。
三、主体之气
在书法因多种条件的限制,还难以求得精熟时,人们以精熟为美,因为在当时条件下, 精熟是人的才能、工力,也即人的本质力量丰富性的表现形态,当人们已经有这种条件和能 力而达到了这一点,人们的审美理想就不再是“一味精熟”,而转向时代理想的个性化表现了,这是因为有人对人的个性风格的观照,才有了对书法的个性风格的观照。人是书法个性风格的主体条件,而在所有主体条件之中,“气”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书家要有主体之气 , 其中“气”也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假合众妙攸归,务存骨气”,字之骨气其实是人之骨气、气格。《神化》中讲:“未书之前,定志以师其气,将书之际,养气以充其志。”朱和羹“作字以精气神为主”,也即表现作者的精气神,没有主体精神气格的表现,不是真正的书法。在主体之气方面,下工夫最深的当属刘熙载,他指出:“高韵、深情、坚质、浩气缺一不可以为书。”又提出:“凡论书气,以士气为止。”是对一种精神气格、情操修养的肯定,自此以后更发展为明确的审美要求。
总之,“气”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范畴,它使作品贯气而一的充满生机,它置作品的境界于有形无形之间,它使艺术家的个性品质得以充分的展现。同时,这种传统文化中尚“气”的现象又有其深刻的民族根源,它是与传统的民族文化联系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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