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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诚信为本”与现代管理的碰撞 (二)

2009-04-18 15:38
来源:一元一国学网 作者:佚名
诚信与欺诈的对立,也许有人不相信世上有“诚信”可言,只相信世上的不信任与欺骗,这样的人是不懂得诚信与欺诈、善良与邪恶的辩证法。

二、诚信与欺诈的对立

  也许有人不相信世上有“诚信”可言,只相信世上的不信任与欺骗,这样的人是不懂得诚信与欺诈、善良与邪恶的辩证法。诚信与欺骗、善良与邪恶是相对而存在的,它们又是互为前提的,诚信是对于欺诈而言的,善良是对于邪恶而言的。正是因为有欺诈才有诚信,有邪恶才有善良;相反亦是成立的。诚信与欺骗,善良与

  邪恶总是相伴而行的,因而,诚信与欺骗,善良与邪恶总是不断地进行着斗争,不与欺骗、邪恶进行斗争,就没有诚信和善良的存在,自有人类历史以来,就莫不是如此。在今天实行商品、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诚信与欺骗、善良与邪恶的斗争在其深度上更加激烈,在其范围上更加广泛。从人类发展的整个历史看,不论那个民族都总是崇尚诚信和善良这样的美德,总是反对欺骗与邪恶,诚信和善良总是人类各个时期道德的主流,正不压邪的情况即是有也暂时的,局部的。任何人,在任何时候不能因为有欺骗、邪恶的存在,就否认诚信和善良这种美德的价值,人人都应该崇尚诚信和善良,时时向欺骗和邪恶作斗争,这样既是一个人美德的表现,也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平衡。这也是国家的治理、每一个具体部门的管理所必须的。

  人类社会从采集经济到自然经济,再从自然经济到商品经济,经历几千年的历程。有商品就必然有市场,因此市场经济成了这个时代的主要的特征,成了人类社会的经济发展不可跨越的阶段。现阶段世界上,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也有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以市场的需求为导向的,不是生产者生产什么消费者买什么,而是消费者需要什么生产者才生产什么。在自然条件下,生产者从事生产的目的主要为了满足自己的消费,只是把剩余的产品用于交换。商品经济条件下的生产者,从事生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他人的需要而生产的,因而发展了市场,到了今天形成了以市场为导向的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就其积极面讲,它的伟大的作用就是解放了个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因而大大促进了财富的增殖;而就其消极面讲,它利用的正是人的原始利己心,是人对物质享受似乎永远不会满足的贪欲。”「注六」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使人的利己心,贪婪的欲望得以充分的张扬,因而引起了对传统道德的巨烈冲突,出现了世界性的道德水准的普遍下降。为了挽救道德沦丧和公共行为准则的下降,人们在思考价值重构的问题。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亚洲价值和西方价值的争论。新加坡李光耀先生提出亚洲价值的五大原则:一是社会、国家比个人更重要;二是国之本在家;三是国家和社会要尊重个人;四是和谐比冲突更能维持社会秩序;五是宗教与宗教之间不仅应该和平共处,而且应该互补。这五项原则用一句话来说,就是“社会第一,个人第二”,它与西方的“个人第一,社会第二”的价值是完全对立的,资本主义世界历来十分强调个人自由,个人主义是西方文化的三大要素(其他两个是:市场经济、民主法治)之一。但是,这种个人主义到现在发展成为极端的个人主义,认为只有“我”对我自己才有价值。西方不少有识之士深刻认训到,极端个人主义严重地威胁着、瓦解着西方社会,但又找不到出路。亚洲国家为了减少西方极端个人主义对社会的侵蚀,提出了在进行现代化的进程中,弘扬和重塑亚洲的价值。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从传统的、封闭的产品经济向开放的商品市场过渡,并且逐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个很大的历史跨步。在这个过程中,原先传统的适应于自然经济的道德观和社会行为已经难以适应产品经济形态,在从产品经济又快步过渡到市场经济,传统的道德观、价值观更是难以适应市场的需要,新的道德观、价值观没有建立起来,社会主义法制还不健全,传统的优秀的道德观、价值观遭到了全盘否定,西方极端个人主义的价值观长驱直入,因而,在我国社会中,个人主义乃至极端个人主义泛滥,使一些人道德堕落,丧失了理智和良心。他们只是“跟着感觉走”,于是社会上的欺骗、抢劫、杀人、盗窃、强奸、嫖娼、卖淫以至官场的贪污、行贿、受贿,各种腐败等等邪恶现象比比皆是。在商业活动中,也是如此。假酒、假药、假烟、各种假、冒、伤、劣产品,各种蒙、坑、拐、骗行为,层出不穷,屡禁不止。这是因为利欲的驱使,使人的贪婪的利己之心无限膨胀,使人丧失了作为人的本性,使人性发生了异化。正如亚里斯多德所说的那样,“人如果没有美德, 人就成了动物中最邪恶、最残暴、色欲和食欲也是最大的动物。”「注七」任何社会不能离开道德,人一旦背离了社会的行为规范,就会变成禽兽。人的利己心,不受到节制,不受道德的约束,就会干出许多邪恶的行为出来。

  那么,在今天“诚信”这种道德规范还有没有它的价值呢?我们认为是有的。便是,也许有人认为,现在来谈“诚信”太迂腐,太不合时宜;还有人认为,不管是蒙、坑、拐、骗,还是搞假、冒、伪、劣,只要能赚钱就行。这是十分错误的,极不道德的。“诚信”作为一种德行,是任何一个民族、任何一个时代都十分推崇的。第一,它是一个人立身处世之根本,一个人在社会上,与朋友相交、与上下左右相交、与同事相交、与亲属相交都不能缺少诚实和信用。一个既不诚实,又不讲信用的人,是一个缺德的人,将是一个孤家寡人,一个无所作为的人;第二,它也是一个企业、任何经济组织生存、存在、发展、永远立于不败之地重要条件之一,正如韩国的洪一道先生说的,道德是一个企业成为世界一流企业的重要条件,诚信是其中之一。在今天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诚信更是一企业生存发展之根本。靠欺骗是维持不了生存的。老百姓说:骗得过初一,骗不十五。欺骗一次就种下一个恶因,恶因必然会带来恶果,时候一到就必然要受到惩罚。一个企业务必要以诚信为本,这是企业良心之所在。在90年代初期,曾经有一种酒在成都的任何餐桌上、大小酒家的酒厨里,都有它的存在,它真相垄断了成都酒的消费市场,但是,在1993年后,它消失了,直到现在也没踪迹,为什么呢?因为这个酒厂的经营者得丧失了企业良心,用酒精勾兑的劣质酒来欺骗消费者,他们背离了以诚信的经营宗旨,他们受到了应有的惩罚;第三,诚信也是一个国家政权必须遵守的道德指导原则。一个不守信用的、失信于民的政府是不能代表人民的,它早晚是要垮台的。历史上这样事例是很多的。因而,古代思想家十分强调为政者“得民心”的极端重要性。为要得民心,务必要忠诚地为公民服务,守信用,严格履行政府的职责,忠实兑现政府各种承诺,不能失信于民。得民心,取信于民者,得天下。因此。诚信在我们今天的社会中仍然有它重要的价值,而那些人性异化者、极端个人主义者、抑或道德觉悟低下者,企图用卑劣的、邪恶的手段非法谋取不义之财,而背离了人类最起码的人伦道德——诚信之道。诚信是善,欺骗是恶,每一个公民、每一个企业都应该崇尚善良,排除邪恶,使社会成为真正的人间世道。

  古今中外都有许多被人们传为佳话的诚实守信的故事,唐代柳宗元的《柳河东集》中所记载的宋清就是一例:宋清是长安药市上一个卖药的人。他积储了很多好药,不论是从山区,还是从水泽边来的人,都到宋清那里买药。长安的医生用宋清的药配方,很容易销售,都很赞扬宋清。生病生疮的人,也都乐意买宋清的药,希望疾病能早日痊愈,宋清乐於响应。没有钱的人,写张欠约就把卖药给他,结果债卷堆积如山,他从不去收债;不写欠约的,也卖药给他。年终,估计不能还欠账的,他就把欠债卷烧掉,从此再也不说某人欠债的事。市人都笑他,说他痴傻,或说他“有道”吧。对此宋清说:“卖药盈利是为了养活妻子儿女,没有什么”道“;说我傻,就错了。我积蓄药材四十来年,所烧毁的债卷有一百多。从人员说有当大官的,从地域说数州郡皆有。那些俸禄高的人,前来馈赠的也不少。虽然有一些人不能立即还债,赊账未还而死了的人也不计其数,但不防碍我的富裕。我之取利从远处、大处着想,岂能以小市民的眼光看问题!一文钱收不回来,就暴跳如雷,大骂欠债者。用这样的方法求利,不是太浅薄狭隘了吗!我看这样的人,才是真正痴傻的人。”宋清以诚信获得大利,又不妄为,始终坚持诚信之道而不废弃,最后终于发财了。求药者越多,他供应就越广。即是对被罢了官或沉沦的人、贫穷潦倒的亲戚朋友,也不怠慢他们,照样给予他们药。这些人一旦再次掌了权或者发达了,都对宋清予以十分优厚报偿。这个故事说明,宋清用仁爱、善良、诚实之心做药生意,最后获得了大利。这是一个以诚信生利,以诚信取利的生动故事。

  既然在客观上存在着诚信和欺骗的对立,我们一方面要树立诚信立业、诚信经营的职业道德,另一方面也不要忘记了儒家的“智”德。何谓“智”呢?“是非之心”曰“智”,即是能够判别善与恶、是与非、正与邪、正确与错误的道德意识或理性能力。儒家的“智”是五德或“三达德”之一,说明儒家是十分重视“智德”的,所以,我们在经营管理中,在营销活动中坚持诚信为本时,不能忘记用智慧来识别邪恶与欺骗。诚信的对立面就是欺骗,欺骗是客观存在的,所以,我们坚决反对“蠢猪似”的仁义道德。由于利欲的驱使,欺骗的行为在国内有,在国际的商务活动中同样有,甚至有奸狡的欺骗,也有赤裸裸的欺骗。外国有老奸巨滑的奸商,有骗子,有缺德者,务必要有聪颖的头脑,要有锐敏眼光来识别各种各样的骗子。我们有的企业受骗,或由于当事人受了外商的贿赂,吃了外商的油头;或由于不懂技术;或由于没有经过调查研究不了解情况;或由于没有责任心;或由于上述情况兼而有之。为了不至于受外商的欺骗,在与外商进行经济交往时,应该持以公心,要使用懂技术的人才,要多作调查研究。应该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尽快的聪明起来,成熟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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