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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信仰之道(上)(6)

2010-03-10 10:45
来源:大道·无为 作者:薛永平
那么,企业究竟用什么东西来统帅企业行为,以便保证企业行为最终能顺利通过上述这条必由之路呢?企业一切行为的总方向盘是什么呢?我认为,就是要
 
那么,企业究竟用什么东西来统帅企业行为,以便保证企业行为最终能顺利通过上述这条“必由之路”呢?企业一切行为的“总方向盘”是什么呢?我认为,就是要有一个坚定、正确的企业信仰。这个信仰必须要与社会法制的总体精神完全相通;这个信仰同时必须要与“市场”概念中“人民的利益”这个永恒不变的“市场本质”相通。因为这样的信仰统帅下的企业行为,才能最终经受“法制”与“市场”的“双重检验”
 
这样一个正确、光明、功德无量的信仰,用一句简洁、明了的话来表述,将会是什么呢?那就是:愿众生幸福、社会吉祥。
 
那么,是不是说,如果企业记住了“愿众生幸福”这句话,下决心表态要“为众生幸福”而奋斗,就等于企业有了信仰了呢?不见得。是不是企业决心要“为众生服务”,就真的结果也是实现了“为众生服务”呢?也不见得。为什么呢?
 
当我们听说“为众生服务”这句话,听说它有如此多的好处,因而打算照着办、努力去办时,“为众生服务”对我们而言,实际上还属于是一种来自“外部”的要求。我们打算这样去办,只能说明我们一时间愿意服从这种“外部”要求。这是一个被动的过程,“为众生服务”,还只能当作一个外部命令来理解,它还没有成为信仰。也就是说,它还没有成为企业、企业家“内部”的要求。
 
“为众生服务”,要成为“内部”要求,成为真正的信仰,是需要通过更深刻的觉悟来完成的。在这个觉悟过程中,我们必须超越单纯的企业现象、超越单纯的经济现象,从这些现象当中走出来,走到更广阔、更深远的背景上,把宇宙之道、人生之道、社会之道和“为众生服务”放到一起来认识,放到一个统一的大道之中来认识。要知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生一切,“道”也能统摄一切;一切都在“道”的作用中,一切都应当顺应“道”的作用法则。“为众生服务”,它是“大道”对于人类的要求,人类当中有人觉悟了“大道”的这一要求,才把这种觉悟用语言表达出来而已。
 
因此,我们要真正接受“为众生服务”,接受它作为我们的信仰的话,我们要紧的还不是从某个觉悟了的人那里去听他谈论这种觉悟,要紧的是我们通过他的谈论要自己亲自去觉悟。因为别人的觉悟,不能代表我们自己也觉悟了。就像别人畅饮甘泉,不等于你也饮下了甘泉一样。觉悟是自己的事,别人谈论觉悟,讲出体会,讲出“为众生服务”,是对你作一些引导;引导就是引导,还不等于你受了引导就已经觉悟。
 
(责任编辑:笑傲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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