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伦之义,孝为公理
孝是人类诞生以来父母子女之间相生相养的一种亲于之情,是中国社会上至天子下至庶民最基本的一项行为准则和伦理道德规范。在以儒家伦理为主导的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伦理思想文化史中,孝是一个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儒家看来,“孝”是“立德之本”,人不论其尊卑贵贱都是不可或缺的,其“格物致知、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论纲领中,处处贯穿着孝的伦理思想。
“孝”是“立德之本”,为“人伦之始”。《论语·学而》明确指出,“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孔子教弟子的第一件事就是:“入则孝,出则悌弟。”孟子认为孝悌是至高无上的。“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亲亲,仁也;敬长,义也。”这就把仁义礼智信等儒家重要的道德规范统一在孝敬父母,尊敬兄长的家庭伦理之中了。而《孝经》中则全面集中地阐述了孝之重要与广泛。可见,孝是一切道德规范的基础及其发展前提,是“人伦之公理”。
2.善事父母,养亲敬亲
孝敬父母及长者 ,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之一 。传统道德十分重视孝敬双亲,许慎所说的“善事父母为孝”,《尔雅·释训》说的:“善父母为孝”,体现了“孝”最重要的表现就是善待父母,事奉双亲。孔子也说:“事父母,能竭其力,”孝就是要奉养父母,替父母做事尽心尽力。
对父母尽孝,一方面要善事父母,赡养双亲;另一方面要敬爱父母,尊亲谏亲。在中国古代,赡养父母被视为儿女的家庭义务和道德责任,强调子女报答父母养育之恩 。奉养父母 ,是孝的最基本的含义,如果对父母连奉养都谈不上,那更谈不上爱亲、敬亲、尊亲了。
赡养父母是孝之基本,但不是真正完全的孝。“孝”的道德规范里,还包含着敬爱父母的内容,只养不敬不是孝。孔子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就是说对父母只赡养而不亲敬与养犬马无别,不是孝。敬爱父母,就要尊重父母。《论语》记载:“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为孝乎?”做到孝,最难的就是和颜悦色。若是冷眼板脸无奈这样做,而不是心里尊重父母,那就不是孝。敬爱父母,还要能直谏父母,当父母做错事时,要规劝。当父母亲有不义之举时就应当直言相劝,若不劝而听从,则不是孝。善事父母,养亲敬亲,是优秀传统道德,同时它也具有超越时代和阶级的普遍意义,值得我们继承和弘扬。
3.兄友弟恭,和善相处
孝,讲的是父子关系,属于亲子之爱,反映的是纵的血缘关系。对于反映横的血缘关系的兄弟之爱,传统道德提出了“悌”的规范,并常常孝悌并称。“悌”就是要求兄友弟恭、兄爱弟敬。传统道德十分重视兄弟关系。传统伦理规定,为兄者要友,为弟要悌。友是谓做人兄者待弟要友善、亲爱,要给予必要的爱护和指导。悌是谓为人弟者待兄要尊敬、服从、亲爱。
“悌”之所以受到高度重视,是因为它能和合兄弟关系,确保古代社会宗法家庭内部的稳定,使之不发生分裂。当然,传统的“悌”德,包含着尊卑贵贱的意识,在一定程度上强调了为弟对为兄的绝对顺从,这是建立在不平等的宗法伦理基础上的,应该予以扬弃。
孝敬父母,兄爱弟敬,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当前我们社会主义家庭美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孝梯观的影响下,我国历史上出现过许许多多敬老孝亲的典范 。当然 ,随着历史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传统孝悌观的有些思想日益暴露出其迂腐性和落后性 ,如严父道、厚祭葬、“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重后嗣的思想以及为弟之德须顺从兄长等观念。因此,我们在肯定传统孝梯观的积极因素时,应辩证分析,取精弃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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