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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历史来正己(3)

2010-03-03 15:19
来源:普贤多元文化网 作者:高予远
人之生莫不有欲,有欲则不能无争,争而无节则乱,故先王制礼以分之,此止恶也;吾人生而静,秉天地之正,动则有不正之处,何以则吾人之动止于正,
 
人之生莫不有欲,有欲则不能无争,争而无节则乱,故先王制礼以分之,此止恶也;吾人生而静,秉天地之正,动则有不正之处,何以则吾人之动止于正,需礼。礼秉天地之正,顺吾人之性,又节吾人之性,此礼又养善也。
 
故“绝恶于未萌,起敬于微渺”莫过于礼。
 
礼之治民,教也、戒也,不得以而惩也。教者,教民养善去恶莫过于礼也。“礼者,交接会通之道”,交接会通必有争,争乃源于人性,有合乎人类历史进步之争,有乱己乱群之争。为止其乱,君子正人正己,为社会表率。“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揖让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论语·八佾》)故君子之争必揖让合礼、合义,不合礼、合义之争乃禽兽之争,非君子儒之为。君子修己治人,以礼导民,从而导整个社会入“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礼记·礼运》)这样一种合乎人类社会发展的有序中。
 
教而不能使其近善离恶,则戒也,劝戒也。劝戒而不行,继为恶弃善,则惩也。
 
故礼——这一法则,因人情而制,养善去过绝恶。“不学礼,无以立”,“人而无礼,胡不遄死。”吾族之先觉者,面对人生而欲,有欲不能不争,故因人性制礼,养善去过绝恶,脱离蛮荒,入文明精微广大。
 
以先王之名而定的礼——这一法则,实是先民在历经一次又一次大劫难、生命一次又一次毁灭重生后,从汹涌不息的人类历史中,浮华剥尽,真实乃现。礼——这一法则实是吾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经过血腥、暴力后的产物。故礼乃止乱,止乱故其能养民近善离恶。
(责任编辑:大成至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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