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国农耕为本,商品经济不发达,加之封建王朝长期奉行“重农抑商”、“重本抑末”的政策,民间也形成了“重储存,轻流通”的传统习惯。但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以人类社会生存发展和互通有无为目的的商品生产与交换同样是历史的必然。由于商业的发展,商人的增多,因而唐代的市行组织较为发达。主持这些行经营贸易的行头,既有粟特商人,也有汉族商人等,民族成分复杂。这些粟特商人与汉族人和睦相处,共同经商,一同往返于丝绸古道上。
随着商业的发展,国家对商业、手工业和边贸的规制体系已相当完备,包括《唐律疏议》中商事条款、北宋均输法、市易法、市场管理法,历代盐、酒、茶管理,外贸与民族贸易制度等。宋明之后,随着商业、手工业和城镇、交通、市场的发展,我国商品经济已具有相当规模,明代工商业城市已达50余个。特别是,唐宋时期已出现的商人帮会组织,至明清有了较大发展,形成了晋商、徽商、陕商、江右商、龙游商、洞庭商、宁波商、山东商、闽商、粤商等10大商帮。他们资本雄厚,活动遍及国内外,经营行业多,经营方式先进,并将商业资本投向生产领域,表明中国商人阶层已经以群体的力量和气势登上了中国历史舞台。
中国古代商业的发展演变,产生了中国商人和商人精神,并随之形成商事法律规范与商法文化。然而,商人的逐利本性、“无商不奸”的社会负面评价,加之中国社会以农业为本,历代封建王朝从整体上奉行“重农抑商”政策,致使中国商人始终没有形成一种独立的经济、政治力量,只能是以一个从属性阶层被排在“士农工商”四民最末。
幸运的是,这种艰难的经商环境,反而历练和造就了中国商人的独特精神风貌和品格特征。比如,我国历来重视由一个普通人到商人的转化,培养经商者的敬业精神,并按经商规范严加要求。徽商传徒要求学徒要掌握“士商规略”与“士商十要”,要习读商业书籍,严格遵守行规、族规、庄规、师规,代代交接,授业传承。而且,中国商人深知创业、守业均成于勤俭,败于奢侈,以勤俭为本分。晋商在山多川少的艰苦自然条件下,陶冶了不畏艰险、勤俭吃苦的精神,被誉为“晋俗勤俭”,支撑了事业的成功。赚钱虽是商人的出发点和归宿,但中国商人懂得,一个合格的商人经商,首要的应讲究“货真价实”,这是商业原则和最基本的道德要求。故此,各商帮十分注重“商道”的修养,视之为经商的要津和生命。特别是“儒贾异业而同道”。这句话说明,儒学对中国商人精神的培植和影响极其深广,儒商已成为中国商人在世界商域独树一帜的本质特征。当代世界所谓儒学新经济圈的出现,并非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