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是中国古代兵器之一,短兵器械的一种。鞭起源较早,至春秋战国时期已很盛行。鞭有软硬之分。硬鞭多为铜制或铁制,软鞭多为皮革编制而成。常人所称之鞭,多指硬鞭。七节鞭、九节鞭、十三节鞭谓之软鞭。鞭适用于马战与步战。硬鞭一般用于马战,持鞭之将多持双鞭。钢鞭沉重而无刃,以力伤人。故持鞭者均需大力勇。常用的鞭法有劈、扫、扎、抽、划、架、拉、截、摔、刺、撩等。
软鞭由镖头、握把、若干铁制 鞭节和圆环相连而成。软鞭在晋代即已出现,被认为是猛烈暗器,不易抵御,有7节、9节、13节之分,习称九节鞭。携带方便,使用可长可短,软硬兼施。其技法主要有缠、抡、扫、挂、抛、舞花及地趟鞭等。软鞭以圆运动为主,借助手臂摇动,身体转动,增加鞭的击打速度,改变鞭的运动方向。软鞭分单鞭和双鞭,也可与其他器械配合。硬鞭有两种,一是竹节钢鞭,形如竹节;另一种是13节水磨钢鞭,长约1米,鞭尾有坚木或铁制柄,头尾皆可握 ,能两头使。击法有挡、摔、掉、点、截、盘、扫等。
方节鞭 由鞭身和握把组成。鞭身为十一节方形铁疙瘩组成。鞭把为圆形铁制。用时可以鞭身击打,也可以用鞭尾之小鞭甩击。
秦家鞭 此鞭鞭长四尺,通体为长铁杆。其上下二端各有一突出的圆球。无明显的鞭把和鞭尖的区别。其用法同硬鞭。
雷神鞭 属硬鞭。其鞭长四尺,鞭把与剑把相同。鞭身前细后粗。共为十三节,形如宝塔。鞭身为方形,每节之间有突出的铁疙瘩。鞭尖成方锥形,有利尖。鞭身粗一寸有余。把手处有圆形铜护盘。鞭重三十斤,通体为铁制。
水磨钢鞭 短兵器械之一。属于硬鞭。鞭长三尺五寸,鞭把为五寸,鞭身长三尺。鞭身后粗前锐。呈方形,有十三个铁疙瘩,鞭头稍细,为方锥形。鞭把粗为一寸三分。鞭头鞭把三处均可握手,能二头使用。
竹节鞭 属于硬鞭。其鞭长四尺半,把手为圆形,上有若干突出圆结,便于握手。把手前有圆形护盘。鞭身前细后粗,呈竹节状,共有九节或十一节不等。鞭身顶端很细。通体为铁制。
鞭、锏二者,始源甚早,但鲜见出土文物。《史记·伍子胥列传》:“及吴兵入城,伍子胥求昭王,乃掘楚平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然後已。”说明春秋、战国时期已开始用鞭。
《初学记·武部·刀》:古者用革,以扑罪人,亦以驱马。故其文从革。《书》曰:“鞭作官刑。”此则施于民也。《传》曰:“左执鞭弭。”又曰:“虽鞭之长,不及马腹。”此则施于马也。其后以竹代革,则策二文,又并从竹,盖因驱策,击之义以立名也。
后梁战将王彦音,不仅善枪,而且善铁鞭。冯云鹘《金石索》中,图示了王彦章铁鞭一幅,“长仅六尺二寸强,重清秤十五斤,凡十九节,每节以铜条束之,柄饰木而束以铜,柄端如槌,四面环列‘赤心报国’四字”。(见《中国兵器史稿》)可知鞭虽属短兵类,但其形制较长,而且较重,需大力演练。
宋丁度、曾公亮《武经总要》:“铁鞭多节,系袭晋代遗制。连珠三节鞭亦系胡人器形。唐代已广用之。”
宋人喜欢用短小的打击兵器、主要靠重力打击敌人,使用者必须是力气大的人,多在马上使用,徒手持用则重了一些。
明代出现了两节铁鞭,其形略如宋代铁链夹棒,但宋器铁链颇长而短棒怍方体;明器则中链甚短,而上下棒均系细圆体,所以其名叫鞭。其他鞭,明代甚多,何良臣《阵纪》说:“钯尾鞭、丈八鞭、连珠铁鞭、豹尾鞭、铁鞭,各有专门,但身法、手法、步法,皆由拳棍上来。”由此可知,明军中多有用鞭者,而且重视以拳棍技术为基础,来提高鞭的实战能力。
清代鞭形制已有软硬之分,但软硬之广用,是在清军入关之后,因为当时满族人及北方人喜练这种鞭。当时为九节鞭,每一节长仅三至四寸,联以铁环,不用时,可以收小握于一手之中,或围绕腰际。用时抽开鞭头,套索於腕,猛力一抽,鞭即挺直,可用其击、笞、勾、缚,善用者常可胜敌人之刀剑,一击而可拖拉敌颈或腿,使其倒地。
还有一种木质鞭杆,其长度以人之一臂加肩宽度之,亦称“短鞭”。因其形短小,用时极方便。
鞭有单、双、软、硬之分,其质有铜、铁、铁木、纯木之别,与用皮革制成,驱赶牛马的鞭子,是完全不同的器具。但软鞭类的七节鞭、九节鞭、十三节鞭等,与赶牛马的鞭子,在来源上,可能有一定的关系。
鞭与锏使法相似,主要以挡、摔、点、截、扫、盘、板、戳、拦、撩、拨,以及绞压等主。它要求演习者在身法上转折圆活,刚柔合度;步伐轻捷奋迅,与手法紧密配合。
软鞭是软硬兼施的兵器,其特点是身体协调性强,演练者强,既要有击打速度,又要体现灵巧的方法。尤其舞动时,上下翻飞,相击作响,如银蛇飞舞,使人眼光撩乱,因此有极好的表演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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