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方案一经公布,两国四方顿时一片哗然。法国政府因其提出的条件打了折扣,导致国内不满,以至于想调兵前来重理教案,后因普法战争爆发,法军分身无术,才勉强接受了判决;清廷虽认为“当时事势,舍曾国藩之所办,更无办法”,但为了取悦国人,不得不摆出一副强硬姿态,造成一种朝廷似乎对曾国藩的方案持有异议的假象;老百姓则大骂曾国藩为“汉奸”、“卖国贼”;士大夫们一个劲地攻击不已,特别是那些“清议派”,更是不依不饶,主张严惩曾国藩以谢天下,还有人写出一副对联讥讽嘲笑曾国藩:“杀贼功高,百战余生真福将;和戎罪大,三年早死是完人。”那些诋毁他的天津士民以及贬斥他最甚的湖南同乡,全属不知外情内形,跟着瞎起哄而已,“津人毁之,湖南尤毁之,及询以津事始末,无能知之者”。
其实,曾国藩要做一个民族英雄并不难,他本是一个血性之人,也可以将洋人抗议置若罔闻,不问青红皂白地慷慨激昂,振臂高呼,激发广大民众同仇敌忾的爱国情怀,号召国人“战至最后一兵一卒”。
如果曾国藩这样做了,肯定会成为舆论与大清国的民族英雄。他知道这样做会给自己带来利益与好处,可他不愿“弋一己之虚名,而使国家受无穷之累”,是以一种“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无畏与担当,化解了一场危机与战争。曾国藩清醒地认识到,当时的大清帝国,刚刚结束第二次鸦片战争、平息太平天国与捻军起义,国力之孱弱已到了极点,一旦与洋人开战,并且是面对七个西方强国,其结果会怎样?必定是“全局瓦裂”,分解成为西方列强希望看到的一块块殖民地。况且天津教案的主要过失在于中方,曾国藩只能在诸多不利条件下减少损失,争取更多的民族生存与发展空间。
纵观中国历代战争中的所有主和者与谈判者,最后无不落得个汉奸、卖国贼的嫌疑与下场。封建专制集权政体的一个主要特征,就是天无二日、唯我独尊,没有多元化,没有兼容并蓄,没有平等共存,只有征服屠戮、臣服朝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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