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后勤供应是制约战争胜败的重要因素,秦与关东六国之间的战争旷日持久,没有充足的后勤储备和及时的后勤补给,要想取得最后胜利是不可能的。有鉴于此,秦国在军粮的储存、运输和领用,武器的制造和管理,马匹的选送等方面都有严格规定,对违犯规定者给予严厉惩罚,以确保军队的后勤供应。秦简有“仓律”,对各种储粮仓库的管理、军粮的运输和领用都规定得极其严密细致,私自出售军粮及参与者都要受惩罚,以确保军粮的合理供应。秦简中对武器的保管、发放、使用以及修筑防御工事的质量都有详细规定,违犯者要受惩罚。秦简有“厩苑律”,规定有牛马死亡时,负责饲养和放牧的人员应立即上报县里,并将死去牛马的筋、皮、角和肉计价上交;因为牛是重要的运输工具,马更是骑兵不可缺少的,牛马的筋、皮、角是制造弓箭和盔甲的原材料。内史和太仓要定期对牛马饲养和放牧的情况进行考核,如果牲畜死亡超过合理比例,主管的吏、饲养的徒、县令、县丞都有罪。秦代对军马选送也有严格规定,选送军马不合格,相关官员都要受处罚。由于有这些军事后勤方面的严格规定,再加上商鞅变法后推行的农战政策,使秦国具备了充足的军备物资和及时有效的补给系统,可以支持长期的战争而不至于引起国人的反对。这是秦国惩治军事犯罪方面最具特色之处,也是秦军一直保持对关东六国的军事优势并最终统一天下的奥秘所在。
秦代有关军事犯罪的分类和惩治方法的法律规定直接为两汉政权所继承。将秦代的这些法律规定与《唐律疏议》中的相关条文进行比较,可以清楚地看出,二者在内容上绝大部分是相同的。唐律关于军事犯罪的立法又成为唐代以后中国历代封建政府惩治军事犯罪的基本原则。所以说,秦代有关军事犯罪的立法,其影响是极其深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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