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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驻越大使的回忆:中越边境战争的前前后后(6)

2010-03-17 11:15
来源:沧桑九十年 作者:杨公素
不欢而散的中越关系谈判 在代表团赴越南之前,我们代表团成员包括亚洲司副司长梁枫,条法司副司长及越南处处长和专家顾问等集中在钓鱼台6号楼进行

  
  不欢而散的中越关系谈判
  
  在代表团赴越南之前,我们代表团成员包括亚洲司副司长梁枫,条法司副司长及越南处处长和专家顾问等集中在钓鱼台6号楼进行讨论研究和起草文件。当时我们认为这次谈判由于越方的态度不会取得结果。越南早已控制老挝,现在又侵略柬埔寨,已实现了它吞并印度支那三国组成所谓的“印度支那联邦”的目的,要它撤出柬埔寨,归还柬的独立主权是不可能的。但它独霸印支,威胁到泰国及东南亚各国的安全,引起了亚洲各国的恐惧。泰国正严阵以待准备坚决抵抗侵犯泰国的越南侵略军,东南“亚各国在越南的威胁面前进一步加强了团结。菲律宾总统谴责越南在泰柬边境集结军队,严重威胁泰国的中立。东盟国家外长会议一致要求越南立即从柬泰边境和柬埔寨领土撤出全部军队,停止输出难民,呼吁全世界制裁越南当局输出难民的罪恶行径。加之苏联作为其盟国,在越南占有军事基地,金兰湾已为苏联空海军使用,苏联实现了南下政策。这不仅是关系到亚洲而且关系到太平洋、印度洋及世界的和平。所以中越这次谈判不解决这些问题就得不到和平与稳定。
  
  越南试图不改变其总的反华政策,只求解决具体的边界、华侨、侵略边境领土等问题。因此,代表团感到谈判任务艰巨,必须从世界和东南亚的形势入手,方能根本消除霸权主义的危害,恢复中越两国关系,实现两国关系正常化。本着这种考虑,代表团拟定了此次谈判的方针、主要内容和重要发言的稿件,报经中央批准。
  
  中越谈判经双方商定第一轮在河内,于4月18日到5月18日举行。在第一轮会谈前双方副团长开预备会,确定一些事务性的安排,会议采取不公开方式,不要记者参加,会议记录各方自己进行,双方并不核对会谈内容,未经双方同意不得向外透露等。接着中越两国政府代表团开始全体会议,中国方面提出处理中越两国关系八项原则建议,其主要内容为:
  
  一、双方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恢复两国睦邻友好关系,双方通过和平谈判解决两国间的争端。
  
  二、双方都不应在印度支那,东南亚和其他地区谋求霸权,都反对任何其他国家或国家集团建立这种霸权,任何一方都不向外国派驻军队,已派驻的军队必须撤回本国。任何一方不参加反对对方的军事集团,不向外国提供军事基地。
  
  三、双方尊重中法界约划定的中越两国边界线,并以中法界约为依据,谈判解决中越边界领土争议问题。
  
  四、双方互相尊重对方12海里的领海主权,根据当前国际海洋法有关规定,公平合理划分两国在北部湾和其他海域的经济权和大陆架。
  
  五、西沙、南沙群岛历来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份,越南应尊重中国的主权并从其所占南沙群岛的岛屿撤走其一切人员。
  
  六、所在国政府对对方国家的侨民的合法权利应予保障,不得迫害或非法驱逐出境。
  
  七、越南政府强行驱赶到中国境内的越南公民,越南应尽早把他们接回越南,并给以妥善安置,中国政府愿提供一切方便(那几年越南人民大批被迫逃出国外,造成东南亚国家、香港的越南难民灾害,逃往中国的也有数万人)。
  
  八、关于恢复两国间的铁路运输和贸易、民航邮电等关系,将通过两国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中国代表团的八项原则建议是合情合理和切实可行的,反映了中国要求改善中越关系的真诚愿望。但是越南方面却提出不是解决问题而是扩大争论的主张,竟公然指责中国挑起边界战争。反对越南,坚决反对中国所提的八项建议,提出要中国改变”反对越南“政策,这次谈判不应谈及第三国和与两国关系无关的问题,以此作为两国谈判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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