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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平鲁县唐代金器,走近安史之乱背后的故事

2009-10-19 09:23
来源:三晋都市报 作者:李尚鸿
1979年4月初,山西省平鲁县出土了一批唐代金器,这次出土金物之多,建国以来尚属首次,这些金器 出土,为我们研究安史之乱提供了重要线索。

一、打草惊现满箱宝  是金是铜未可知

1979年4月初,平鲁县依旧透着丝丝寒意,平鲁公社屯军沟大队此刻正在忙着打春草,这可是春季的主要收入。可是,近来附近的草全都没有了,总不能空等吧,大伙一合计,决定去远一些的地方看看去。于是,一大批人向着西南方向的土沟走去……

其实,西南方向的土沟最早本是一片平川,由于后来树木减少,水土流失,才被洪水慢慢地冲刷成了沟壑。这沟壑距沟底4米有余,上面又覆盖着约4米厚的黄沙土层。大家在沟底打了草后,看见悬崖上面还有一大捧,可是爬上去太高,危险也太大,就一边看着地形,一边开起玩笑,看谁敢上去。这时,大队一位男青年黑云说话了:“没事,我上去!”便拿好工具,沿着斜坡爬了上去。

当时的出土位置图

几乎没有人来过悬崖上边,大家也不知道上面到底有啥。只见黑云利落地爬上去,着手就拔,拔着拔着,动作就慢了下来,像是发现了什么东西。大伙儿见他半天也没动静,就在下面大声嘻闹起来:“怎么还不下来呀,是不是挖到金子了?”

黑云没有理会伙伴们的叫唤,仔细地看了看躲在草丛中的那个物件,原来是个木匣子,匣子部分早已腐烂,从里边露出不少青黄色的链子,还有一些金灿灿的东西,难道真像他们说的,是金子?

他也不管这到底是什么,先拿下去再说,兴许有人认识,可是咋拿呢,这可成了问题,就这样抱着又害怕掉了,干脆放帽子里吧!于是,黑云把自己军绿色的帽子脱下来,准备装木匣。别看这东西看着不占多大地方,可把它抱出来的时候,帽子里还放不下,没办法,只好脱下上衣包裹起来,再慢慢地顺着原路折了回去。

大家伙在下面等得有些着急,突然看见黑云回来,都急着问他“在上面干嘛呢,也没见打下草来”。黑云赶忙把怀里的衣服打开,让大家看里面放得到底是啥东西。众人急忙凑过来看,可谁也没法确定,有人说是金子,有人说是铜的,也有人说肯定是古物,上面刻着字呢,可是他们又都不认识上面的字,反正掂着足有五六十斤重。黑云也不管那么多,既然大家都看见了,就一人一根地给大家分了,路上碰到拉完粪的驴车,要送他们回去,黑云也给了车主一根。眼看天色不早了,大家拿着分到的稀罕物回家了。

晚饭后,黑云的家里挤满了人,乡亲们听说黑云挖到了宝贝,都赶过来看,“到底是啥东西呀?”大家你瞧瞧我认认,看了半天,也没“鉴定”出个结果来。第二天,黑云拿着剩余的宝物送到公社,但信用社也不敢确定这到底是什么,即使要买下来,也不知道该给多少价钱合适。没法子,他们只好从朔州银行请人鉴定,一位40多岁的工作人员看过之后猜测道:“这可能是金子!”

与此同时,大家想起村里盛传的一个小故事,有人腰间别着根粗链子,看上去黄灿灿的,还想让人把这东西打成烟袋,可得到的答复竟是“不够长呀,没法儿打!”结果他想换两盒烟也不行,若换,也只能换一盒那种最廉价的普通烟。

奇怪,这链子从何而来,会不会也是从那批宝贝里流落出去的呢?原来,在黑云发现之前,就偶尔有羊爬上去,无意间将一个奇怪的物件扒拉了下来,便被放羊人捡起。

随即,朔州银行的人给省里打电话汇报了情况。省里对这件事十分重视,从雁北行署派张畅耕同志进行鉴定,并通知山西省文物工作委员会对文物进行考察。此时,陶正刚正在侯马进行晋国遗址考古,接到上级电话后,急忙放下手头的工作,连夜赶到现场,进行实地调查。

二、宝物悄然道真谛  历史零碎浮水面

来到屯军沟大队后,陶正刚首先找到黑云,看到了这批文物,确认“应该是金子!”

装有金器的木匣长40厘米、宽25厘米、高30厘米,多年的风化,木匣已腐蚀成了纤维状。西端放着扁圆形金片和金铤,金铤交替四层叠压在一起;东端放金箔三捆;在金铤、金箔之间放着金饰、金链和官服腰带上的金銙等,全部共有193件,合计总重为34810克,折合成纯金重量为33025.64克,且含金量竟在95%以上。

这么多的数量,这么好的质量,让陶正刚也为之一惊,“太有研究价值了!那它们会出自于什么年代呢?”于是,他立刻组织人手去土沟上的悬崖考证。

当他们攀上悬崖时,出现于眼前的,仅是顶小底大的一个近似梯形的“夯土堆积层”。陶正刚眼前一亮,意识到这可能就是埋藏木匣的地方,“一定要细致!”他在心里默默地告诫着自己,经洛阳铲细细钻探,夯土堆积层慢慢地露出了原型。

原来,这是一处东西长33米、南北宽8—9米、北部高2.8米、南部高2.3米、北高南低的夯土建筑台基。东部从刨面上看,好像有一个台阶,上面用石块砌地。夯土层夯打坚硬,土质为灰红褐色五花土,每层厚在7至10厘米,台基为南北向。

从这些特征初步认定,这应该是一个房屋建筑遗址,出土金器的土坑则位于建筑台基的西南角。在台基南部,从洪水冲刷的沟壑中,约200米的范围内,依稀有古人居住过的痕迹。而在台基附近,灰土堆积约厚1米,并且从灰土堆积的不同层位中,能见到数量较多的陶瓷残片,其中有细绳纹瓦、肩部饰有波纹的罐、敞口盆、粗大厚实的素面瓮,以及北魏时期黄绿色瓷釉残片。此外,铁质工具有锤头、刀等,兽骨有马的腿骨、肩胛骨和羊的四肢骨等,羊骨大部分都经火烧烤而成黑色。

种种迹象表明,这应该是汉至唐时期的文化遗物。但具体是哪个朝代的遗物,还得从这批金器上入手。

初步考察后,陶正刚对金器进行分类,里面有铭文的金铤5件、无铭文的金铤77件、金饰15件、金链3件、金饼4件,还有小金花两件,金箔三捆,扁圆形金片、金钗和金手镯各一件。

作为考古学家,陶正刚首先把眼光投向了写有铭文的那些金铤上,对这五条金铤逐一细细查证。

甲条金铤上正面写着“×朝议郎××××御×赐紫金鱼袋臣××进”,背后有三行字,首行为“乾元元年岁僧钱两金贰拾两”,中行不清楚,第一个字可能是“铤”,第三行为“×××官朝议郎×××司马赐×鱼袋臣张昂”,简称“乾元元年铤”。

他判断出这些可能是中唐时期的遗物。为什么呢?所谓的“乾元”,是指公元758年,唐肃宗在位期间,李辅国兼太仆卿,判元帅府行军司马,势倾朝野,改“载”为“年”,改元乾元。

乙条金铤长8.4厘米、宽4.4厘米、厚0.7厘米,长方矩形,毛重467克,成色为95%。上面有一行文字,已被敲砸,但尚有“柱国魏国功臣张通儒进”,简称“张通儒铤”。张通儒是何许人也?翻阅史料,考古人员发现,在历史上确实有此人的名字,他是安禄山手下的一位文官。

丙条是长14.7厘米、上宽1.5厘米、底宽2厘米、厚0.4厘米的梯形金铤,毛重283克,成色为97%。上面有一行字,是錾上去的,文字清晰,“金贰拾两铤专知官长员外同正”,简称“员外同正铤”。“员外同正”应是“员外置同正员”的简称。这种官职据《唐代职官表·历代官职概述》称,“唐代习惯,官吏患公罪,多半是贬到远方作州县以下的官,简称左降官,虽有官名,不许任职的,名为员外置同正员”。丁条毛重126克,两端尖圆,中部宽厚,底面平,表面呈椭圆弧形,背面有个“万”字。

戊条为长方矩形,只剩半截,残长12.4、宽5.9、厚0.8厘米,毛重982.65克,成色96%。正面有刀刻的两行字,已模糊不清,第一行只知有个“两”字,第二行“××参军裴×”,于是,称之为“参军裴氏铤”。

第二行的“××参军裴×”中的前两个字应该为“录事”,最后一个字尚不清楚。“参军”,自南北朝以来,州刺史都有军职,其僚属也都采用参军事的名义,简称参军,主要有相当于刺史下总务长职务的“录事参军事”。而分管州内行政职务的,有司功、司仓、司田、司兵、司户、司法、司士等参军士。所以,此金铤应该是州刺史下录事参军裴×的实物,“裴”可能是某州管理钱粮的官吏。

这批金器的主要形式是铤,占全部出土物重量的90%以上。那何为“金铤”?

铸黄金为铤,是唐代继承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传统习惯,在开元二年(714年),唐玄宗李隆基下“禁金玉锦绣勅”:“所有服饰金银器物,令付有司,令铸为铤,仍别贮掌,以供军国”,用法律形式规定黄金必须铸为铤。平鲁出土的铤,正和唐代制度是基本相符的。但它们在大小差距却达16倍之多,铭文虽注明了重量,也不能正确地反映实际重量,这些情况,说明唐代金铤是不能像货币那样直接作为流通手段,在市场上流通的。

唐代的黄金,据史籍记载,有用于贿赂、赠送、布施、谢礼、悬赏、赌博、赋税、进献、赏赐,以及对贵重物品的支付、远方传递运输、路费、上供和窖藏等诸多方面的价值。

此外,陶正刚还在“乾元元年铤”和“张通儒铤”上发现,最后面都标有一个“进”字。这又是何意?说明了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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