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所制。明代的卫所制和元朝的军户制大体相同,兵籍也是可以世袭的。明制:以五千六百人为卫。一千一百十二人为千户所,一百十二人为百户所。什伍之长,历代都即在其什伍之人数内,明朝则在其外。每一百户所,有总旗二人,小旗十人,所以共为一百十二人。卫设都指挥使,隶属于五军都督府。兵的来路有三种:第一种从征,是开国时固有的兵。第二种归附,是敌国兵投降的。第三种谪发,则是刑法上罚令当兵的,俗话谓之“充军”。从征和归附,固然是世代为兵,谪发亦然。身死之后,要调其继承人,继承人绝掉,还要调其亲族去补充的,谓之“句丁”。这明是以元朝的兵籍法为本,而加以补充的。五军都督府,多用明初勋臣的子孙,也是模仿元朝军官世袭之制。
八旗绿营制。清代的兵制前期中期以八旗和绿营为主。清朝驻防的旗兵,和汉人分城而居。清代的汉兵,谓之绿旗,亦称绿营。清代中叶以前的用兵,是外征以八旗为主,内乱以绿营为主的。八旗兵在关外时,战斗之力颇强,但是入关后腐败亦颇速。三藩之乱时,八旗兵已不足用了。而到太平天国时期,绿营兵也已不堪使用。太平天国之后,清军主力以湘军、淮军为主。
纵观中国古代兵制,征兵、军户、募兵相继出现,又互相渗杂,总的说来,征兵帛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不能满足封建国家的需要;军户制,因为兵农合一,不用政府出钱养兵而受推崇较多,但他容易废驰破坏的毛病无法根除;北、南宋的募兵则最为失败,因为花了钱又养不出能战之兵,清朝的募兵制相对成功一些,清代普通百姓几乎没有兵役负担,生产得到发展,人口大量增加,然而募兵帛的顽症吃空饷则一直从清延续到新中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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