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文明的历史长河中,道德伦理的光彩异常夺目。早在公元前八世纪至公元前五世纪的春秋时代,三晋人物就以其高卓行为显示了崇高的人格力量,鼓舞了一代代华夏儿女献身正义事业,对历史发展和中华文明的创建做出了巨大贡献。
一、已诺必诚,恩怨分明
言而有信在中国古代是十分重要的道德原则。古代三晋人物在这方面有许多生动表现,可资后人学习借鉴。
公元前37年,晋公子重耳在国外逃亡期间,受到楚成王的款待。及离楚时,楚王问重耳将怎样报答。重耳说,如能回国执政,他日晋楚交兵时,晋军可以“退避三舍”以为礼报。至前 632年,重耳执政四年,与楚战于城濮(今山东鄄城西南)。晋军面对楚帅子玉咄咄逼人的倾压,主动后撤“三舍”,用实际行动表现了信义,并以此种先礼后兵的姿态激发晋军士气,取得了战争的胜利。
公元前07年,奢侈而残暴的晋灵公设宴召晋大夫赵盾赴饮,却埋伏甲士准备杀害这个多次谏诤、规戒国君的直臣。在杀机四伏的危险关头,王宫卫立灵辄挺身而出,掩护赵盾安全撤出,自己却被杀死。原来,灵辄此前曾在饥冻欲死时受过赵盾的救济,并对赵盾与灵公的人品有深刻了解,所以,他的冒死相救并不是简单地报答“一饭之恩”,而是在舍己救人的同时,实践了抗恶扶善的高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