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事君报国,忠于职守
在古代,忠君与爱国是联系在一起的,而忠于职守,必要时以身殉职,即是忠君爱国的表现,古代许多直臣、英烈、爱国志士、民族英雄,都是在这面旗帜下铸就了生命的辉煌。孔子说:“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论语·卫灵公十二年》)就阐明了这一道德原则。
公元前 709年,晋国内部以武力争夺权力,曲沃武公伐翼,逐晋哀侯于汾隅,并俘获了哀候的大夫栾成。武公召降栾成,说是只要他投降,可以封他为上卿。但栾成却说,君、父、师是人的根本,必须始终如一为之效劳,“报生以死,报赐以力”是做人的原则,不“敢以私利废人之道”(《左传·桓公三年》、《国语·晋语一》)遂与哀公一同赴死,十分壮烈。
公元前 589年,齐晋战于鞍(今山东济南一带),晋军主帅(谷阝)克在战车上受了箭伤,血从上身一直流到鞋里,仍然擂鼓不绝,指挥进攻。给他御车的解张也受了重伤,箭从手掌直贯到肘部,但他折断箭矢,继续驾车。
栾书、(谷阝)克、解张等晋国军人,或在战败后守节不移,维护了人格和国家的尊严;或在敌强我弱的条件下不怕牺牲,拼死战斗,为后人造就一个个道德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