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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文化】三晋先贤优秀文化传统——道德至上(3)

2009-04-12 16:25
来源:一元一国学网 作者:佚名
三、乐从良善,敦崇清正 嫉恶如仇与小善必采是相反而又相成的道德修养。只要是善,不论著于何人,都应该肯定。这种服从真理的精神和坦荡耿介的胸

三、乐从良善,敦崇清正   

嫉恶如仇与小善必采是相反而又相成的道德修养。只要是善,不论著于何人,都应该肯定。这种服从真理的精神和坦荡耿介的胸襟在三晋儿女身上多有体现。

齐晋鞍之战中,齐军溃败,齐将逢丑父扮作齐侯,骗过晋军,使齐侯逃脱,自己却被晋军俘获。当晋人审问“齐侯”时,发现受骗,就要把逢丑父处死。逢即喊冤,说他是古今第一个代国君受难的忠臣,为什么要受到不公正待遇?晋国的将军们也承认他确有忠义之心,就将他赦免了。这充分表现了晋人道德至上的观念。

公元前 594年,秦桓公伐晋,秦将杜回在辅氏(今陕西大荔县)与晋将军魏颗遭遇。杜回本有军事优势,却在战斗中落马被俘,其原因,在《左传·宣公十五年》的记载中颇有一段曲折。原来,魏颗之父死前留下了处置其遗妾女父的秘令:先说遣嫁,后又说殉葬。魏颗未遵殉葬之嘱而遣女父改嫁,并解释说,言遣嫁时,其父尚在清醒;改命殉葬时,则病势沉重,头脑昏昏,不知所言。魏颗与杜回交战时,已死后作鬼的女父为了报答魏颗救命之思,就用草绳绊倒杜回的战马,是即所谓“结草”之报。此事被史家蒙上的神鬼迷信和善恶相报的迷雾,自然不足评说,但是,就魏颗的行事而言,他的选择分明表现了人道和从善的精神,当然会受到史家的好评和后人的敬重。

四、轻利重义,无私无畏   

鲁迅先生歌颂古代贤俊的崇高德行时说:“有埋头苦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赞美他们是“中国的脊梁”。在古代诸多“脊梁”式的人物中,应该有介之推、祁奚、魏绛等三晋人物的一席之地。

晋文公(重耳)在外流亡达19年,介之推是其随从者之一。但是,公元前 636年重耳回国执政后奖赏功臣时,却遗漏了介之推。介之推不愿张扬此事,以免晋文公难堪,就与其母同隐于绵山上而死。这种重德义、轻利禄的人生态度感动了晋文公,也感动了万千后人,寒食节的纪念已经说明了人民群众的道德评判。

晋悼公的弟弟杨干扰乱军行,担任司马的魏绛就杀了他的驾车人以为惩戒,悼公觉得自己受侮,要杀魏绛。魏绛则说,军人守纪叫做“武”,宁死不违纪叫做“敬”。他自己的部下有不武不敬之行,其罪甚大,故准备自杀偿责。晋侯甚觉惭愧,马上承认自己有私情,确认魏绛执法严明,不避权责,是一种难得的美德。

尽管三晋先贤的德行属于封建道德范畴,但却对成就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传统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责任编辑:一步之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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