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亚里士多德与逻辑推理方法
亚里士多德,公元前384出生于希腊北部的斯塔吉拉。
我们认识亚里士多德,大多是从中学课本上开始的,亚里士多德给同学们的形象不大好,他似乎老是出错,老是作出一些轻率的结论,例如,越重的物体下落越快;力是维持物体运动的原因。
其实,亚里士多德是古代一位百科全书式的大学问家,他师从柏拉图20年。亚里士多德有一句名言:“我爱我师,我更爱真理”,单凭这句气势磅礴的话,就知道这是个有志青年。
当时亚里士多德面临的思想界状况是,无论是泰勒斯,还是毕达哥拉斯,德谟克里特,他们寻找到的万物的源头,都是他们思考、思辨、推理的产物。三个人的结论又不一样,那么,谁的思考推理是正确的?
由于他们玩的这种思维游戏使他们一举成名,马上有很多的粉丝跟风效仿,为了吸引更多的眼球,当时的一些哲学家(即智者)随意玩弄语言的把戏,肆意使用诡辩的手段,名词概念和判断推理混乱不堪。
那么,如何来判断一个人的推理是否正确呢?或者说,正确可靠的推理方法是什么呢?
这个有志青年觉得,厘清混乱不堪的思想界,统一武林的重任,非他莫属。
因此,亚里士多德总结了人类的思维推理及语言表达的规律:逻辑学,今天的人又称为形式逻辑。
以人们所熟知的三段论为例,三段论由两个前提和一个结论构成,例如:
自然界中的一切物体都可看成是质点;
太阳是自然界中的一种物体;
太阳也可看成是质点。
“自然界中的一切物体都可看成是质点”,这是逻辑推理的大前提,亚里士多德认为这个大前提是不能证明的或不证自明的,现在的人把它叫做公理。
那我们不禁要问:公理又是从何而来的呢?难道是天上掉下来的?就象那个著名的苹果从树上掉下来砸到了牛顿?其实,所谓的公理,就是爱好观察的人(人们把他们叫做学者、科学家)通过大量的自然现象,从而总结提炼出来的,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归纳。
“太阳是自然界中的一种物体”是小前提,小前提就是判断名词(现代人也叫做概念)之间的关系,也是推理的过程,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演绎。这一步骤涉及到每个名词(概念)的定义要准确,清晰。
“太阳可看成是质点”是推理的结论,也是演绎。
据说,有一天一个弟子向亚里士多德抱怨说三段论太难懂了,又是大前提、小前提,又是结论的,希望老师能再给讲一讲。亚里士多德略微沉思了一下说:“三段论其实一点都不难。我们希腊有个很有趣的谚语:如果你的钱包在你的口袋里,而你的钱又在你的钱包里,那么你的钱一定在你的口袋里。这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三段论。”
中学时学了三段论以后,觉得很了不起了,自己可以推论出很多很多的结论,以后再做事就不需要摸着石头过河了,而是可以直接从平坦的大桥上趟步过去了。
可是,在现实生活中遇到太多的问题,三段论无法运用,例如,在人际交往中最需要判断对方是好人还是坏人,假如用如下的三段论来推理:
撒谎的人不是好人;
我一个同学撒谎了;
所以他不是好人。
如果按照这个逻辑的话,就会发现没有人可以交往,特别是跟女同学,女孩子,那简直要老死不相往来,那岂不是打一辈子光棍?那到底该怎么办呢?于是很痛苦。
到后来走上社会,发现更多的社会现象,根本不是照三段论来的。交通信号灯的三段论应该如下:
红灯是不能闯的;
现在是红灯,
所以,我现在必须等待绿灯。
这套逻辑推理在西方人那里是没有问题的,他们遵守得特别好,所以很多中国人到了美国后,深夜看见一个美国人站在空无一车的街口,痴痴地等待红灯变绿灯,总是要深情地说:“美国人太守规矩了,素质就是高啊。”然后回到国内,看见到处都是闯红灯的中国人,总是要鄙夷地说:“中国人太不守规矩了,素质就是差啊。”
这些人的感慨,是真的对吗?
我花了十多年才明白,中国人的逻辑推理方式,跟西方人的三段论不一样。我们的逻辑是:
红灯是不能闯的;
现在是红灯,
但,红灯是用来决定有车又有人的情况下谁先过的问题的,现在又没有车,
所以,我现在不用理会红灯,可以过马路。
用这种逻辑来推理,闯红灯就是合乎逻辑的事了。用这种逻辑来推理,那个深夜站在路口,没有车依然在等红灯的美国人,就成了一个弱智青年,中国人一般会送这种人一个字:“傻”。
也许有人认为这种逻辑是强盗逻辑,是强词夺理。事实上,它是中国人的构造性整合法思维的体现,比西方人的不变式还原法思维更加复杂,更加高级。
在美国行人眼里,只有交通灯以及它背后的规则,他看不见其他任何东西,也不用去看其他任何东西,他的行为只需要按着规则去做就好了。
在中国行人眼里,会同时看见交通灯以及它背后的规则、车多不多、附近有没有警察、马路前方有没有抢劫犯,等等,他的行为,需要对观察到的所有情况作出一个综合判断之后才能决定,例如,附近没有警察、马路前方安全,但是车非常多,他会选择遵守交通规则;如果附近没有警察、马路前方安全,又没有车,他连是什么灯都不用去看就直接过去了。
有人会说美国这种思维方式多简单啊,多好啊。
真这样吗?
一名德国卡车司机因盲目遵从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的指引,无视好几块“禁止驶入”的警示牌,大白天里驶进一条极其狭窄的死胡同,最后不得不靠当地市政工人来帮其脱离困境。
英国的一个载货司机,跟随着GPS的导航线路,居然把货车开到了一个农场的小道上,然后重重的扎进死胡同。
波兰一名司机因为对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太过有信心,按照系统的指示向前走,而无视路边的三块警告牌,结果连人带车栽进一个人工湖里。
这种眼里只有仪器,没有道路的思维导致的错误,可以在GOOGLE上搜索一下,你会发现基本上都是西方人,很少有中国人。
有人会说中国这种思维方式只是对他个人有利,对整个社会却是有害的。
真这样吗?看下面这个三段论:
打人是违法的,应该报警抓他;
张三打了我,
所以,应该报警抓他。
西方人的法治思想,就是按这个逻辑玩的,即使是老子打儿子,照样要坐牢,这就是极端地唯法是从。
中国人的逻辑跟他们不同:
打人是违法的,应该报警抓他;
张三打了我,
但张三是我的父亲,父亲是我最亲的人,
所以,我不能报警。
明白了这点,就明白了为什么中国人学习西方的以法治国都一百年了还是没有学会。中国人这套逻辑,玩出来的游戏规则是以礼治国,对待自己的父亲,不能要对待其他人一样,要比对其他人更加尊敬些,这就是“礼”的规定。
“以法治国”跟“以礼治国”,哪个更好?
孔子在《论语》早就作出了回答:“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