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的《孝经》、《二十四孝》以及《百孝图说》中,包含有大量封建的、迷信的、神秘的乃至“愚忠”、“愚孝”的内容。如“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天下无不是的父母”,再如割股医母,投江殉父;还有那些“三月之殡”、“三年之丧”等等封建礼节,对于这些东西,我们应该要彻底加以批判、否定和抛弃。总观儒家孝道文化的全部内容,其中不少有价值的东西,应当吸收其基本的、合理的内核,为创造新的孝道文化服务。
“孝”的本意是“善事父母”。孔子认为,奉行“孝”的全部过程是:“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礼记》中也说:“生则养,没则丧,丧毕则祭”,养、葬、祭是奉行孝道的三大问题。其中,重点是“事生”,是“奉养”。其次是“慎终追远”,其中包含有“送葬”和祭礼,即追念父母和先辈们。我们应该继承儒家孝道的这些基本的、合理的内核,来对自己的父母奉行孝道。
首先,要“敬爱”
儒家倡导对父母首先要“敬”。何谓“事之以礼”,“礼者,敬也。”礼的核心是“敬”。尊敬父母和一切长辈,不仅是古代社会提倡的,也是当今社会所提倡的,它应该是每一个公民必须具备的基本道德素养。父母年轻时,含辛茹苦,把儿女们抚养成人;年老了,身体衰弱了,他们不求有太多物质享受,只求儿女们有一颗孝敬的心,能够愉快地安度晚年。“敬”和“爱”是联系在一起的,要尊敬父母,最重要的是要爱父母,发自内心的真诚的爱。在思想感情上,不能认为父母对自己所作的一切都是应该的;更不能认父母老了,对自己是一种累赘和负担。对待父母时时都应该以和颜悦色的态度,不能以生硬的方式对父母说话;更不能大声地训斥父母。经常使他们保持精神上的愉快,满足他们精神上的需求。《礼记·祭义》说:“孝子之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对父母要有温和的气象、愉快的脸色和委婉的面容,这才是对父母的尊敬。尊敬父母是孝的一个重要内容。不敬在古代视为不孝。所以,《百孝图说》提倡爱亲、敬亲和悦亲,这是完全正确的,应该奉行的。
第二,要“奉养”
古代十分重视对父母的奉养,“生则养”。奉养父母是作儿女的重要义务。所谓“养”,就是要保证父母的物质生存条件,使他们不饥不寒。在我国,在城市里,原先有工作的老人,多少都有点退休工资,大部分老人,基本生活没问题。在农村,情形就大不相同了。老年农民夫妇的生活几乎儿女供养,所以,“养”在农村就成了老年生存的大问题。现在,农村不孝顺父母、奉养父母的很多,这些忤逆的儿女们应该受到谴责和法律的处理。当然,不是说城市里就没有奉养的问题。即使父母有生活费,他们不愁吃穿,也应该关心父母。有一个歌词上唱的常回家看看,回家不应该只是去吃“国务院”,而应该回家关心的生活,看他们生活得怎样?吃的东西有没有?营养怎样?在农村中,要看油、盐、柴、米等生活必须品怎样?冬天穿的衣服,盖的被褥暖不暖和等等。使父母们的物质得到尽可能满足,有条件的儿女要使父母的物质生活过得更好一些。养是最基本的,不能只养不敬,只养不敬也被视为不孝。孔子说过:“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於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孔子认为,只把“孝”看成只是“能养”,只给父母吃穿那是不对的,在奉养的同时,必须要尊敬和爱戴。
第三,要“侍疾”
衰老是人生的必然过程,这是任何事物都逃脱不了的命运,人当然也一样。人衰老了,必然会病多。孔子曾说:“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要记住父母的年龄,一方面为长寿的父母高兴,一方面也要为父母的高龄而担忧。人老了,到风烛残年的时候,很容易生病。父母生病了,要去看医生,即时为父母治病。要精心的熬药、喂药。熬的汤药和送药丸的水,一定亲口嚐一嚐,看温度是否合适,以免烫伤父母。民间有“熬汤药,必先嚐”的训导。父母重病的时候,除非极为特殊的情况之外,儿女们一定要轮流守候在父母的身旁,有新的情况要即时处理,同时多给父母一些精神上的关怀。佛教把“死”当作“八苦”之一,死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一种精神上的痛苦。父母在临终前,总想见到自己所有儿孙,有的甚至在弥留之际,不停地吃着自己儿女的名字。儿女们守候在父母的身旁,多给一些临终关怀,让平和、带着微笑地走完生命的最后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