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分析“至情”主题所包含的三大要素在《牡丹亭》中的演变轨迹可以清楚地发现,这一传统主题到汤显祖手中已经完成了哲理层面的升华,且具备了更加丰厚深刻的文化意蕴。汤显祖试图将剧中所表现的“至情”与现实中的“一见钟情”﹑“郎才女貌”和“青梅竹马”﹑日久生情区别开来,着力于表现其与生俱来的天性本能,并把它提升到人类精神的维度来加以论述:“梦中之情,何必非真?天下岂少梦中之人耶!必因荐枕而成亲,待挂冠而为密者,皆形骸之论也。”(30)
不仅如此,汤显祖还明确表示其创作目的是“以情反理”、“以情抗理”,故发出了“自非通人,恒以理相格耳!第云理之所必无,安知情之所必有邪”(31)的呐喊。我们认为,封建礼教反对的并不是爱情婚姻,而是反对像杜丽娘这样的青春少女自然而然产生的情欲要求。杜丽娘身上所具备的自然人性在“存天理,灭人欲”的程朱理学看来,是绝对不可以容忍的;而正是在与封建礼教的激烈对抗中,《牡丹亭》“至情”主题的伟大力量和价值才最终得以彰显。事实上,《牡丹亭》中的“至情”主题业已成为汤显祖至真﹑至美﹑至善哲学理想的艺术象征,是其“世总为情”、“人生而有情”(32)的哲学理念的文学表达。毫无疑问,在压抑人性﹑人欲的明代社会晚期高扬起人性解放的大旗,完全可以视为《牡丹亭》“至情”主题不同于此前同类作品的明显表征。
注释:
①(18)(27)(30)(31)汤显祖:《牡丹亭·题词》,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版,第1页。
②袁珂:《山海经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176页。
③④⑤袁珂:《古神话选释》,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254页,第256页,第254页。
⑥郭丹:《十三经直解·春秋左传直解》,江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498—499页。
⑦《四部备要·史部·列女传》(046),上海中华书局1912年版,第31页。
⑧逯钦立:《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312页。
⑨《四库全书·史部·地理类·陕西通志》(552),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570页。
⑩《易传》,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79页。
(11)《春秋繁露》,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418页。
(12)朱东润:《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上编第一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第380页。
(13)《四部备要·集部·总集四·乐府诗集》(094),第315页。
(14)《续修四库全书·经部·小学类·通俗编》(194),上海古藉出版社2003年版,第648页(按:今本晚唐人张读所撰《宣室志》无此条记载)。
(15)干宝:《搜神记》,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141—142页。
(16)(17)《太平广记》,团结出版社1994年版,第1280—1281页,第1682—1683页。
(19)《牡丹亭·训女》,第10页。
(20)(21)(23)《牡丹亭·惊梦》,第56页,第56页,第53页。
(22)《牡丹亭·寻梦》,第67页。
(24)(25)(26)《牡丹亭·圆驾》,第301页,第302页,第303页。
(28)《朱子语类》,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25页。
(29)刘月嵚:《杜丽娘形象浅议》,载《内蒙古电大学刊》(哲学社会科学版)1993年第4期。
(32)徐朔方:《汤显祖诗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1050页,第11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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